難道要等生出來之後造成棄嬰潮嗎? ==>這句話我很不認同,不如期待就會造成棄嬰潮,那就是重男輕女或重女輕男才會這樣吧!性別很重要嗎?健不健康才是重點,生一個不健康的男或女當家長的很快樂嗎?若是生一個自己想要的性別卻不健康,我想那些父母就不會在這麼重是性別問題。 ------------------------ +++11 反對的應該根本就是重男輕女吧??不然反對的意義何在?? 為了反對而反對嗎? 過了六個月後再來宣布也是不錯的!!+1 我贊成不透露性別,但是也要加強宣導,否則規定只會變成紙上談兵,會鑽漏洞的照樣會鑽,這時候規定就無意義了! (原作者於 2011-12-30 15:44:53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