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下午5點多時接到園長打來的電話
園長說:我兒子在園裏出了點事..要送到804國軍醫院
我很急的說:發生了什麼事
園長說:我兒子跟同學玩結果撞到桌子耳朵有撕裂傷..要我馬上到拿健保卡到醫院去
我那時人在外面所以打電話回家給老公讓他先去醫院
我心裏想說應該只是皮外傷吧~~
當我到醫院時兒子的外傷已先處理好..手上還打著點滴
照片如下
http://www.babyhome.com.tw/album.php?op=album&mid=65183&folderid=3748176&u=0
在醫院住了二個晚上...
第二天弟弟的班老師親自來醫院看 送了一盒葡萄
園方只是幫我們申請了學校的意外保險(實支實付)
但我請了三天假 老公請了一天假照顧小孩
出院回家時我請老公去菜市場買豬腳給兒子吃
婆婆就問說園長有沒有包個紅包給弟弟呀
因為婆婆看到照片就說會不會是拿剪刀剪的呀
想請問各位媽咪們是否會覺得園方這樣處理方式不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