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18-1 條 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
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
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
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
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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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惡公婆"有以上,
你也可以爭取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看了版主補充,想說的是:
媳婦有義務,
但婆婆的權利不是這樣用的.~
(原作者於 2011-08-24 09:34:02 重新編輯過)
還是你們認為養兒就算娶到不孝媳婦也不會覺得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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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對媳婦有期待,就不會有"不值"的感覺
為什麼生女兒的爸媽不會期待女婿孝順, 當然更不會有那種有不孝女婿的失落感
而生兒子的, 就是對媳婦有太多規範跟期待, 當媳婦不如你意的時候, 就覺得不值.............
不過當婆婆的有想過, 媳婦做不到的事情, 妳的兒子.女兒又都做的到嗎........
說來說去, 還是這個社會對女性太不公平, 連女性都會對女性不公平........
我不覺得這樣就是女性對女性的不公平.~
因為我的女兒也有可能會是別人的媳婦呀!~
我這樣說不知道有沒表達好我意思亦或是你懂我的意思嗎?~
不過不重要.~
還是那句,
就算他不合理,
在還沒改革之前它終究是"法";
就是得遵守呀!~
無奈又如何?~
to 等你老公不再是你老公時就沒義務
不完全是針對你所說的回話啦, 祇是突然有感慨而已
法律規定媳婦有義務要扶養, 如果公婆死亡未立遺囑的情況下, 財產繼承又沒媳婦的份, 真的很不公平 ><
(原作者於 2011-08-24 10:24:24 重新編輯過)
我有跟娘家父母講得很清楚
公婆寵兒子,房子也掛老公名義
以後老公理所當然要孝順父母
但我不需要孝順公婆,因為媳婦就是媳婦
我娘家說,我太計較了,但我認為是天經地義的事
嫁進夫家我也沒撈過多少好處
還要伺候他們的兒子、教養他們的孫子
我為什麼不能先保障自己?
即使老公跟我借錢
我也是跟公婆討錢!我跟公婆說:「不管你們幫兒子多少?我都不過問!但我的錢你們要負責先還回來!那些都是你們孫子的養育費,不是供你們兒子無止盡花用。」
這種事情討論不完的啦.
孝順是一種美德與家庭至高無上的傳統
我自己的媽媽照顧我奶奶(不是外婆呦)是真的無微不至, 奶奶臥床好多年, 奶奶好幾個媳婦都躲得遠遠的, 誰要把屎把尿的. 有一次, 奶奶鼻子又不通了, 用管子插的很痛, 媽媽不但沒有跑開, 還用自己的嘴巴幫奶奶吸痰(很多人連自己的媽媽都跑遠遠的).
這一幕感動了很多人, 也在我們子女的心中樹立了典範.
我不講要怎麼讓以後的媳婦孝順我們, 我們就怎麼作這種高調話, 但媽媽這種身教, 是我們一輩子奉行不悖的傳統了.
不要以為寫了結婚證書 , 就當成 賣身契 , 妳沒那麼便宜 ,
笨女人 , 快醒醒吧 ! 連神仙下凡都救不了妳 …唉
婆婆會說妳有義務養家 , 那是因為妳夠笨、好吃定 , 妳擺爛誰奈何的了妳 ,
再這樣下去 , 妳媽養妳只是為了給了 當免費菲傭和搖錢樹 , 跳入婚姻的火坑同樣也可以跳出來 ,
如果養了公婆 , 卻沒有養父母 , 妳朋友永遠是不孝的.
不管法律上有沒有義務養公婆 , 妳不養人家也告不了妳 , 要告就給她告 , 難道嫁了一個爛老公 , 就要把下輩子賠進去嗎?
趕快叫妳朋友跳出來 , 如果老公連養家都沒有的話 , 這種婚姻不要也罷 ,
笨女人才會被婆婆吃死死 , 婆婆只會開心數著鈔票 , 怎麼別人生的女兒如此笨 ,叫她做牛做馬連吭都不敢吭 , 有夠笨的 ,
自己父母放著不養 , 把別人的父母當成祖宗侍奉 ,
婆婆的觀念 別人的小孩永遠死不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