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媽媽~
有喔!台北市跟新北市滿65歲以上老人
每月有120點免費搭乘公車點數
超過120點後,搭乘公車就是半價計算
規定如下:
公車:
設籍臺北市:1.滿65歲以上老人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設籍且居住於臺北市滿1年,每月可享120點免費公車點數。2.滿65歲以上老人或55歲以上原住民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設籍且居住於臺北市未滿1年者無免費公車點數,但搭乘公車補助半價。3.免費點數不能累計至次月,每月均重新自動計算,不必至固定地點領票。如使用超過免費點數,請將悠遊卡加值,享有半價優待(不限次數)。
設籍新北市:滿65歲以上老人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每月享有120點免費搭乘。
(原作者於 2011-06-14 23:26:45 重新編輯過)
滿65歲搭車不用錢
但應該要用"悠遊卡"刷過機器才可以喔
他扣的是點數,不是金額
不可以倚老賣老,大剌剌坐上車吧,誰知道他幾歲了ㄚ
所以會看到的每個人都有刷卡,但不知道付了多少錢
而司機會聽機器感應的聲音來分辨票種
如果是65歲以上老人
請隨身攜帶可以識別的證件
規定要帶證件 有些司機太盡責 要求看證件
反而被老人家臭罵或投訴
真的很可憐
講一下 可能很多 有三個以上孩子的媽媽會臭罵我
可是我一定要幫司機講一下
這項德政是政府要求的
但是 卻是客運業者自己在吸收成本
司機的薪水是怎樣來的
每天他載幾個客人 有多少錢的營收來算
國道的客運大部份都會要求 小朋友不佔位
因為國道不能超載呀
離峰時段 大部份司機都不太會要求 真有碰到要妳抱著的
我陪妳罵他 "司機真的很機車"
但是尖峰時段就差很多
真的沒有在欺負生多的人
不要再這樣講了
to 寧靜海~,
哈哈~司機沒有卡到陰,因為他明確的跟我說,一個大人只能帶一個小朋友,所以另一個要刷卡
(我們家姐姐聽到"一個大人只能帶一個小朋友"!!,還回頭看我,我對她微笑,然後跟司機說,那就刷啊!)
所以我下車,記了車牌,非得客訴不可,因為太沒禮貌了
to ★Felicia★勛媽,
是的,不是錢的問題,我也沒讓首都退我錢,只是到底規範是什麼?同您說的,是幼兒福利?還是佔不佔位?
當下,就是覺得沒有受到尊重,更何況我還帶著2個小孩,
啊~請問,哪一個是多的啊?(這點是我聽者有意,不酥湖)
昨天下午,我也到交通局意見信箱留言了,什麼時候得到回應,再跟大家報告
今天早上收到公車處的回覆了,如下(我把公車司機先生的名字篩掉了)
希望大家帶著小小孩出門的同時,都可以享有友善的交通搭乘環境
信件編號:
回信地址:正本:
副本:
發文字號:中華民國100年6月21日北市運稽字第10032357500號
親愛的X小姐,您好:
您100年6月14日寫給本處的電子信件,我們已經收到了,本處很重視您的問題,在此特別為您說明如下:
案經本處轉請首都客運股份有限公司查處表示:「您反映本公司62路公車駕駛員XXX(車號X),於100年6月12日未依票證作業規定辦理一案,本公司非常重視。據鄭員表示:『對於自己票證收費規定未臻熟嫻,造成民眾之困擾,本人深感抱歉,當會再加強檢討改進,不便之處,敬請見諒。』查鄭員為本公司新進員工,對此本公司已先行予以嚴厲口頭告誡;同時亦要求站務主管加強相關教育訓練作業,不得再有類似情況發生。對於反映情事,本公司謹再致歉意。尚祈民眾逕撥本公司24小時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00-866賜告連絡方式,俾便本公司能立即責派專人致歉並退回溢扣款項。」
對於您反映情事,本處已列聯營公車營運服務評鑑中扣分,並再要求首都客運公司確實督導及管考所屬駕駛員並加強教育訓練,以提昇公車的優質形象。
爾後,您如對公共運輸相關業務仍有不解或建言之處,歡迎來電本處賜教,請電27274168分機8604與承辦人酆大川聯絡或將意見再次反映至本處處長信箱([email protected]),當竭誠為您提供服務。
檢附人民陳情案件處理情形滿意度調查表1份,謹請撥冗填復。
敬祝
健康愉快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處長 王聲威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