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養就可以了
但是會牽涉到繼承權歐
我老公的阿姨生了一個孩子沒結婚給娘家養,娘家剛好大姐沒有生小孩又是高齡所以就收養他,但是大姐再40幾歲時竟然懷孕有寶寶了,後來牽涉到繼承權問題所以就要放棄認養,不然那個小孩就會跟大姐親生孩子依樣有繼承權
我的想法啦!
生母是去世,並非拋棄妳,離妳而去.
且,妳的生命~是她給予妳的.
就算之後照顧妳的媽媽,妳已將她當成自己的媽媽.
但,仍不能抹滅生母的意義.
身份證上的"母親欄",
就保留著,算是對生母的紀念吧!!
應該不會造成生活上的不便才是~
我跟版媽相反..
我想更改身分證上的“父親欄”
因為他是一個大爛人 從我還沒出生就對我姐&媽媽家暴
我媽懷我時他和他的家人也對我媽全腳相向
直到我出生後我阿姨把我們母女3人接出來同住
也剛好那個爛人因案被判入監 所以我們才得以逃出
後續我們長大後還是繼續勾勾纏 說甚麼他老了要我跟我姐養他之類的
就連他妹妹他媽媽也說我們有義務要養他
因為他是生我們的生父
放屁..我從出生就沒喝過他一口奶沒吃過他一口飯
這種話他也講的出口
反倒是我繼父 雖然他跟我媽媽也生了弟弟妹妹不過他對我們都一視同仁
一個人賺錢樣我們母女3人+弟弟妹妹
前幾年我個人發生一些事
我媽打電話跟他說他快撐不下去了
我爸他趁著過年時馬上衝回家看我
看到我時只跟我說~xx尼怎麼瘦成這樣 尼不要這樣尼媽看了痕難過 不要說尼媽 我看了都不知道該怎麼說了 如果尼覺得不服氣那尼跟爸爸說爸爸去幫尼討回公道
短短的一句話...我哭的痕慘!
事後跟我媽說~我好希望爸就是我的生父
我媽說~只要尼心理覺得是 那他就是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