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大概不行
你的意思是只要被阿姨收養,但還是要當你爸的女兒
但你爸跟你阿姨沒有婚姻關係?
假如你爸跟你阿姨有婚姻關係,這一切都變得簡單
但是現在親權在你爸手上,要他放手好像也不對
他應該也不會同意何況你阿姨現在應該是單身
單身收養孩子會有困難
我可不這樣想
萬一我掛了,孩子還很小,老公再娶
是另外一個女人把我孩子養大,那她就是母親
一個母親不是光掛名,而是要實際上負責才是真正的母親
人家都說"生的請一邊養的功勞卡大天"就是這道理,要一個女人
真心去疼惜不是自己親生的孩子並不容易,有實際上養育事實
就算改為養母,又如何呢?
一個家暴父親或母親,生下孩子丟給別人扶養,到老了,再來說
"我是你親生父母親,你要孝順,要扶養我" 這樣有比較偉大嗎?
身分證欄只有"父"跟"母"兩欄,不會有"生父""生母"這兩欄,至於
養母或生母哪個是真正的母親,我想當事人比誰都清楚,沒有同
樣處境的人實在沒必要去批評別人怎樣想
萬一那一天妳掛了之後 妳的老公再娶
小孩也來這說 要換 生母欄
妳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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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該會很欣慰吧!
這代表養母很疼愛自己的小孩,給了他很多的母愛
寶貝玟的奶媽~
您是說我爸跟我養母離婚後要收養我就不行了嗎?我爸跟我養母還是很相愛(只是因為某些原因不得已要離婚),我爸也很贊成我這麼做,只是我們不知道該從何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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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sea~
※萬一我掛了,孩子還很小,老公再娶
是另外一個女人把我孩子養大,那她就是母親
一個母親不是光掛名,而是要實際上負責才是真正的母親
人家都說"生的請一邊養的功勞卡大天"就是這道理,要一個女人
真心去疼惜不是自己親生的孩子並不容易,有實際上養育事實
就算改為養母,又如何呢? ※(媽咪您說的每句都說到我的心坎兒裡~~)
不知道您有沒有將我的內容看清楚?我的生母在我一歲時就已過世,我現在這個母親撫養我2.30年了,“生育之恩不如養育之恩”,我將“母親欄”更改成我的養母有何不妥嗎?我想我生母在天之靈也會贊成我這麼做吧!
收養跟認領不同,認領不需要配偶同意,收養就要
基本上夫妻是一個家庭,不管夫或妻有哪方人過世,單獨一個人還是個家庭
一個人是不能被兩個家庭有親權關係,也就是說你爸若和養母是夫妻,你養母要收養你是ok的,因為她跟你爸是同個家庭單位,很多再婚的人可以收養配偶的前段婚姻孩子,只要前夫或前妻簽字同意放手即可,但是你爸跟養母已經離婚了,就表示他們沒有關係,是兩個各自家庭了,這樣不能一人一半擁有你,你屬於你爸家的女兒又屬於你養母家的女兒,這樣是不行的
還有 單身要取得收養資格也是很困難,基本上會要求結婚兩年以上,有穩定婚姻關係(指收養未成年孩子),但你養母有扶養你的事實,那可能還可以討論
應該是這樣,我姪女是律師,她這樣解釋,除非我聽錯或會錯意,否則就沒錯
隨緣吧,不強求,假如無法求全,真心相待比名稱記載重要,養母會懂你的心的
舉證很簡單,就人證呀.親朋好友知道你們關係的就可以
這騙不了人的
是指因為你已經成年,所以一般未成年人的收養條件
"穩定家庭""穩定收入""身家清白"就不是那樣重要
法官會考慮你申請收養的出發點來裁量,因為有扶養
所以收養會比較容易成功,不是每個單身收養都不會過
(假如是機構收養可能比較難) 個別收養,有收養與被收
養對象,只是要法院核可,那會比較鬆,有個案子哥哥過世
嫂嫂不要孩子,小孩就給單身的姑姑收養(正式收養)
有提出就有希望,就算沒成功也盡力了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