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公司被告了,打電話去簡易法庭找承辦人問相關手續,
承辦人說她不清楚細節,要我找一位姓L的事務官,
我問她L事務官是先生還是小姐,
承辦人說沒人在叫先生小姐的,要叫事務官,
我回答我一定要稱她"事務官"嗎? 不能叫小姐嗎?
她竟然說隨便妳,但是像法官,檢察官,書記官,我們都叫法官之類,
沒人在叫小姐的,
難道我不能稱她叫小姐嗎?
可能是跟我們平時稱呼一些人一樣
像小孩的老師,我們會說:李老師,林老師等等
去看醫生也會說,李醫師,王醫師
大概是這樣的感覺吧...
其實我們平時也都是稱法官為法官..
不會叫法官為先生或小姐啊..
這樣想就好囉...
^^
對啊 是他們的職稱
所以眞的大家都稱呼:
法官.檢察官.書記官.事務官
你叫他先生小姐 也不是不行
但是會很突兀 +留下非常差的印象(覺得不尊重他們)
你想這樣做沒人可以阻止你
你的標題....下得很不好
我認為承辦人是好心提醒你
不是說他們自己官很大 架子大
就像你去看醫生 要醫生治你的病
你會稱呼他先生/小姐嗎?
"先生 我家人心臟病發了 快幫他急救!!!"
1.是尊重他們的專業
2.他們是公職的"官" (您可能不曉得他們的考試有多難吧)
我剛也是想說
難到可以稱呼老師"x小姐","x先生"的嗎?聽起來真的不太尊重耶!
可能因為事務官大家平常比較少接觸,所以不習慣這個稱呼
但他們內部的人都已經習慣這樣了
人家都這麼說了,版媽又為何執意要稱人家小姐?
我認為啊,既然是被告,還是有禮貌一點,後面行事比較容易
(原作者於 2011-02-08 21:56:18 重新編輯過)
真的不能直接叫他們"先生"."小姐"嗎??
幾個月前,鄰居50多歲的阿姨被老闆性侵,後來走法律程序
她有跟我哭訴,她幾次進出法院,加上沒唸什麼書,實在搞不懂一些頭銜
她被大聲斥喝好幾次"我不是小姐,請叫我XX官.X官......"(她遇過很多次,不同人的)
她一直覺得被罵被羞辱,好像法院的人姿態都很高,所以跟我哭訴被法院二度傷害
我想起幾年前的經驗
我因工作接觸了一名觀護人,她也要我不要叫她"李小姐".要叫"李觀"
她態度沒有不好,我當時一直以為那是她的綽號吧
現在想想可能不是,可能在法的體系下都是這樣叫的
還有一個...
要叫"醫師"
不要叫"醫生"
不過
我猜版媽的意思只是想問
那位檢察事務官是男生還是女生
承辦人員可以更有耐心一點吧..
他可以這樣回答:那位檢查事務官是小姐, 不過妳可以稱呼她xx事務官就可以了.
甚麼叫做:沒人在叫小姐的...
這種回答也很沒禮貌吧..
法院的事誰清楚
有耐心一點解釋有這麼難嗎?
我同情開版的版媽
(原作者於 2011-02-08 22:52:46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