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嗎?
如果沒有先去國稅局調財產總歸戶和他的稅集資料~
但有一點你一定要清楚~
他的錢都存在那間銀行郵局及他名下所有不動產的資訊
如果已離婚
上述的東西一定要讓法院向銀行郵局調閱
這些都可以要求法官調閱所有的資料~
妳的律師說要妳想辦法取得~實在太瞎了~
還沒離就可以去國稅局調
因為妳的稅籍資料是跟先生一起報的
妳先去調財產總歸戶和妳從民國幾年的稅籍資料全調都來吧~
不過他動產不動產妳一定要清楚~(怕財產總歸戶里沒有coco
存放在那家銀行(分行)郵局(第幾支郵局)
這些在開庭時都可以補充~在婚姻存在期間他有買什麼東西妳都要清楚
這樣才讓法院去函銀行郵局調閱資料~
拿妳的身分證和印章去調就好了~
(原作者於 2011-01-26 00:39:47 重新編輯過)
(原作者於 2011-01-26 00:40:57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