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寶目前在申請保母津貼,每個月3000元 (這個部份沒問題)
明年100年1月1日開始台北市市民可以申請育兒津貼,我們夫妻資格都符合,但想問一下有人知道這二項補助我可以同時申請嗎?
因為之前問1999是說不行,但今天打去社會局問,他們說可以,還叫我快點申請,有人是這二項同時申請的嗎???
還有人知道這方面訊息嗎?
我剛又打電話去社會區再一次問我的疑問
社會局的人說,確定是可以同時申請的(保母津貼3000 + 育兒津貼2500),
因為保母的津貼並不算在""兒童未領有政府低收入戶生活補助及其他生活類之補助或津貼""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