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到底怎麼了? 婚姻保障了什麼?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880410/IssueID/20101013

《補教人生》的慾望雙師高國華、陳子璇在國道上「一喇成名」,也粉碎了他與前妻蔡郁璇的8年婚姻,陳更因此背上「第三者」罵名。而喇舌風波迄昨已延燒70天,連學生也很入戲,日前就有人在陳的facebook連環問:「第三者好當嗎?」「妳不怕高國華對妳向對蔡郁璇一樣,有一天就變心嗎?」她昨自信回應:「我會隨遇而安,而且他也說找到真愛,不會變心。」但高國華經歷2次失敗婚姻,沒打算娶陳子璇。

陳子璇在高國華離婚後,不僅與他火速合併補教事業,私下也黏TT。今天她的高中英文將正式開課,她昨透露估計有1200名學生慕名而來,仍難擋學生對八卦話題的好奇。日前就有學生在她的facebook追問:「第三者好當嗎?」她表示:「誰願意當第三者呢?就算是蔡(蔡郁璇),也是過來人,這名詞已經不適用現代社會,婚姻就是一張紙的責任,在我眼中,即使是男女朋友、即使是夫妻,都要有心理準備一種對愛的執著與經營,否則在這錯綜複雜的社會,多的是誘人迷惑的因素。」

高若別戀 陳:我也有責任

高國華(右)與陳子璇認定彼此是最後的戀人。

難道不擔心有天蔡郁璇遭介入感情的處境,輪迴到自己身上?陳子璇認為:「高老師即使真的有一天變心了,我想我也有責任,我會隨遇而安,我們現在感情一天比一天好。」就連學生追問,若蔡郁璇的女兒想找她補英文,她願意教嗎?她也回說:「這個問題有什麼好拒絕的?凡是學生我都愛。」更透露她愛高國華與金錢無關,甚至想幫他賺錢、打拼事業。

相愛之道 高:她沒要什麼

高國華(左)前晚與陳子璇一同外出餐敘,2人笑得甜蜜。

陳子璇昨接受《蘋果》訪問時坦言,不擔心混淆學生愛情觀,她解釋:「我告訴他們,老師也會犯錯,會藉此警惕他們不要犯同樣的錯,交朋友要有所選擇。」對於學生追問高國華變心問題,他昨也回說:「我不會變心,我真的找到對我這麼好的人,我們每天都很喜歡對方。」

高國華也稱,陳子璇的愛並未摻雜任何金錢利益,2人還讓低收入戶學生免繳補習費:「到現在我都沒買過什麼東西給她,她也沒跟我要什麼,我們是兩情相悅在一起。」既然2人真心相愛,是否計劃結婚?高國華則坦言:「我結過2次婚,才覺得1張結婚證書不重要,如果為1張紙結婚,不如2人真心相愛。」

不過,2人私生活已成學生八卦話題,高國華形容陳子璇是學生們的「心靈導師」,不僅私下有人問她感情問題,連他的國中班學生也找他討論追女友問題:「但我會告訴他們,現階段還是好好念書,因為國中、高中交的女友都不會是以後的老婆,現在談戀愛只會影響到成績。」還說:「我以前從國一到高三,因為住校,連跟1個異性說話的機會都沒有,不過搞不好也是因為『預防針』打得不夠多,現在才會這樣啦。」

靈舌哄女 茫酥酥

元配何廷芳 重要支柱

高國華在《高國華教你反敗為勝》書中盛讚何廷芳說:「如果沒有認識她,今日的我絕對不會是英文名師,事業也不會如此旺盛…廷芳,下輩子,我還要再娶妳1次!」

◎前妻蔡郁璇 仍然深愛

他離婚前曾在記者會上說蔡郁璇:「她是很好的人,勤儉持家,蔡小姐還是當初我認識那個很好的女孩子,我們感情始終很好,我仍深愛郁璇。」

◎女友陳子璇 誠摯真愛

他說陳子璇是真愛:「人生在世,尋尋覓覓,真愛難尋。我不會變心,我真的找到對我這麼好的真愛,我們每天都很喜歡對方。」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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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看到這則新聞,心裡覺得好酸

怎麼第三者這麼高調呢?

真愛?

也夠配說真愛嗎?

還有,一個男人跟老婆生了7個小孩

其中有三個不是自己的小孩

想要告,卻又因為過了追朔期不能告

其實經歷過這樣的痛苦

我常想法律到底保障了婚姻沒犯錯的那方什麼

撇開相處有問題個性有問題除外吧

你說抓姦?

要抓姦在床

你要想

市井小民要工作,哪有辦法或是財力去跟監?

好啦,抓到在床上沒穿衣服又不行

又要有體液的衛生紙才可以

想想,結婚了

還可以跟別人牽手接吻嗎?

簡訊、信件什麼親密話語都來

卻不可當直接證據?

這對已經受重傷的大老婆已經痛不欲生

還要當場抓姦才行

知道外遇

還要限制六個月

為什麼不能無限期呢

為什麼要給無過失一方那麼多壓力跟限制呢

要大老婆去花錢抓姦

明明親吻牽手就可以定罪了吧?

難怪社會風氣這麼的無所謂,

第三者這麼沒倫理道德

另一半這麼肆無忌憚

反觀搞外遇者

我家那個也跟我大叫過~

""切結書不能當證據啦

別以為我不知道要抓姦在床啦來抓啊..."""

等等的鳥話

我越來越覺得

結婚? 算什麼

當然幸福的人還是有,

只是經歷過後

會覺得自己怎麼不聽父母的話

多看多想再嫁

總以為自己很愛夠愛就足以撐起一個家

到最後才發現是自己想太多

文長了,不好意思@@"

於2010-10-13 14:18:12 補充發言
應該要說~~當婚姻有一方發生婚外情時, 法律保障了另一方什麼?? 總覺得反而限制更多?
kkkkkkkkk
kkkkkkkkk 2010-10-13 14:10:18 #1F
 

家庭出問題 才會努力賺錢與花錢

工商社會才會運轉的好

所以目前的婚姻不保障什麼

想快快搬出去~
想快快搬出去~ 2010-10-13 14:26:19 #2F
 

有切身之痛!

也不知道自己當初是想太多

還是想的不夠多

才會變到今天這樣的局面 唉

應該要說~~當婚姻有一方發生婚外情時,

法律保障了另一方什麼??

總覺得反而限制更多?

晴恩
晴恩 2010-10-13 14:59:02 #4F
 

我從來沒想過婚姻可以保障甚麼耶~

如果不生小孩,就不用結婚囉!

我結婚也一直沒去登記,結婚應該也是為了給雙方父母放心

老公也沒差

一直到生了小孩,醫院說如果沒有登記的話,

那小孩就會登記成:父不詳

老公立刻就跑去登記囉!

帥帥媽媽
帥帥媽媽 2010-10-13 16:43:34 #5F
 

當婚姻須要透過法律保障時,就表示婚姻出問題

法律保障不了婚姻,也保障不了愛情

Karin
Karin 2010-10-13 16:50:54 #6F
 

台灣是全球少數還有通姦罪的國家

如果說這樣還不覺得能夠保障婦女

那… 要怎麼做呢?

我倒是覺得寧願不要通姦罪

把犯了通姦的男女送進大牢或易科罰金

對我, 有什麼好處?? 除了所謂的感覺”爽”外??

但給我可以合理請求監護權, 扶養費跟膳養費的法令

甚至是可以幫我拿到錢

免除讓我一再去法院奔波只為了跟一個負心人要生活費

二個人在不同的家庭背景裡各自生活了20~30年

有一天遇到了, 相愛了, 也決定在一起一輩子

這相知相遇一直到結婚的平均時間約2~3年

然後就… 一輩子被綁死了??

要伺候對方的父母, 要忍耐對方家人的不當言行, 要不棄不離, 不管對方是不能人道, 或生了重病或精神有重大殘疾, 不能反悔, 不能不愛了, 不能因為生活理念不同而分離, 不能因為人生目標不同而各走獨木橋….

只為了一個認識2~3年的人??

就因為你們結婚了??

其實想想…. 很可怕

我是女人, 我自己都覺得很可怕

台灣女人婚前是口口聲聲男女平等

婚後其實不知不覺得當了小女人, 小媳婦

為了所謂的婚姻

任由對方壓迫, 也不自主的當成菟絲花

從一個獨立自主的女性

變成了伸手拿錢的家庭主婦

重點是還沒有得到對方的肯定與認同

在台灣當家庭主婦

不被夫家的人嫌棄, 能讓老公平等對待

甚至除了生活費還有可以自由運用的零用錢的家管

比例實在是不很高

當了職業婦女

能在職場上盡力拼搏, 爭取高位的

丈夫願意分擔家務, 不用蠟燭兩頭燒的

比例也真的不很高

職業婦女表面上是分擔了家計

但也有不少人是以貼補的心態去工作

我快40了

這些年來也算吃盡苦頭

也有些體悟

為什麼我們的女人

都把自己的幸福放在對方的手上

如像我說的二種女人

不管是家庭主婦或職業婦女

萬一有天真的丈夫堅持離異

不管是什麼原因

能夠不影響生活品質

自己獨立養兒育女的

大概幾乎是0吧~~

想偷懶
想偷懶 2010-10-13 17:09:41 #7F
 

婚姻的本質是愛情,

但愛情又是會隨著時間、人心而變,

所以基本上婚姻的根基是建立在"具有高度不確定性"的愛情上。

責任?

我想有很多人對自己都不能負責了,那還可以奢望他對另一半或孩子或家庭圓滿負責嗎?似乎有點癡人說夢。

所以社會無法保障婚姻,因為婚姻的維持是雙方的用心經營與社會似乎無關。

然法律是否可保障婚姻?我想法律並不保障婚姻,但法律保障夫妻財產的分配、與以子女為最佳利益選擇之親權的行使。

單就子女親權的部分不談,

但見過太多女生,總覺得與先生談錢"傷感情"。(連我自己的妹妹都是。)

這點我只能說,屬於自己的權利、應如何保障自己的財產是非常重要的;如真的感情不好時再來清算分配財產,通常都已經來不及了。

事實上,於婚姻關係中,女性在社會或法律上都並不特別被保障,所以只能事前防範。很現實,但也是保護自己的方式。

另外,補教人生劇場,看來看去都是霧,不予置評。

外遇對象有無違反善良風俗,似乎有。

但最可惡的人應該是那一個曾經對你說:無論妳生病或健康,貧窮或富有,都要互相疼愛、扶持,直到死亡把我們分開。

因為是他違反婚姻承諾、違反婚姻契約。

而且他可能還在妳雙親面前做過如此的誓言:我一定會給她幸福的。

騙老婆也就算了,還騙上老婆的父母,對我而言,外遇最最該死的是:老公,而不是那個高調或裝可愛的第三者。

如果是五六年級的媽咪,應該還有印象:當年立委鄭余鎮以"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來比喻外遇對象王筱嬋吧!

幾個月後鄭先生又說了一句名言:上天對我開了個玩笑。

補教人生可以再繼續演,一段時間後也許我們又會看到不一樣可以增添生活樂趣的補教人生"番外篇"。who knows!

皮小子的媽
皮小子的媽 2010-10-13 17:25:23 #8F
 

版媽的憤怒 我想婚後的女人每個都有感覺

其實很多法律問題,我們可能不是很懂

我會建議真的需要把心一橫的時候

就是要去請教專業律師

切結書(是無法做通姦罪的證據,但是卻可以提告民事賠償喔)

也就是說 切結書上 也最好寫清楚 監護權與教育費 贍養費問題

其實通姦(刑事上) 就如樓上媽說的,可能可以讓受傷的另外一半出口怨氣

但是實際上對我們毫無幫助

我們既然選擇[分開]

我想最務實的還是[錢]

所以不要認為切結書是沒有用的喔

只要寫清楚 寫明白,切結書是有用的,對於後面民事部份是對我們有保障的

其實.婚姻本來在現在就不是保障

老公也不是永遠的依靠

我很欣賞陶子的一句話

女人的幸福不全來自男人

當這個你愛的人已經把你傷害得體無完膚,甚至連個小小尊嚴都不給你的時候

那就放手讓他與她去吧

有時候[不善]的姻緣

早日脫手

我們早日超生

就當把罪過,丟給另外一個女人背吧

要外遇的男人 真心回頭

除了這個男人自己有心反省 檢討

別無他法

也不要渴望第三者會有同情 憐憫大老婆的心

如果有道德 ,就不會當第三者了

說的也是

只是現在的社會

似乎每天都有這樣的劇情在上演

再加上自己也倖免於難...

難免有了同理心

法律不過是給了女人一個合理元配的法定位置

但絕對沒有保障的空間

為了爭取監護權

為了判決

往往是無過失ㄧ方要去找證據

還要注意有沒有過了追朔期

傷心勞力

唉~我也不會說

但樓上有好多媽媽說的狠對

我放在心裡囉^^

jecimay
jecimay 2010-10-14 14:26:30 #10F
 

很同情那位5個有3個非親生的爸爸.

3個小孩更可憐,不但突然沒了爸爸,自己還成xx下的產物,情何以堪.

那個媽媽...唉!!!

圖解媽媽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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