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觀者意見:
1.自己大姑拿22000,若你沒有保母證,我倒覺得差不多耶...
我朋友的小孩是小姑幫忙帶,台北市只拿兩萬。
但是保母要週休放應該的假,這比較符合世道,錢可以拿少,但一定要適當休息。
2.自己的婆婆帶,當然也是要收錢,給最少的一萬元紅包意思意思。
結論:覺得一切都不是錢,而是"理所當然的態度"令人生氣吧!
(原作者於 2010-10-12 17:46:33 重新編輯過)
其實
如果以我的個性
要不要帶取決於你自己
如果你不帶
給的錢不拿
孩子丟給你不理.如果你有自己的孩子,就說我照顧自己的都自顧不暇。沒辦法。或是說你想出去見見世面找工作....推掉不就好了
你不願意~我想問~誰拿你有辦法....
只要你不吃他那套就好
而且在法律上,孩子是父母的責任。小孩出了問題,父母負責..不是祖父母,更不是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