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rlly 媽咪~
法官是說我弟既然有簽60萬合解書~出來要還~
對方又不讓我們分期還~一定要60萬~
我也有和立委陳情~但是都沒用~就是我弟已經簽下去~
我弟弟告訴我~對方怎麼逼他簽的~我聽了很心疼~
當初我弟被關已經夠可憐~還一直押我弟去開民示庭~
對方在法官面前說我弟可惡~
後來我才知道我弟弟是被上手銬簽合解書~
胖熱媽
我有2個弟弟~妳看到那個是大弟的女兒~出事的是小弟~
妳沒看到我說我弟弟從頭都承認了~他有逃避嗎?
2個人筆錄都說是自願的~我弟弟已經關了1年2個月了~
還不夠嗎?
我弟弟是強暴犯嗎?需要妳這樣批評我們家人嗎?
當初警察抓人時~我弟不是現行犯~
如果我弟知道對方的爸爸是那種人~我弟打死也不會和他女兒在一起~
坦白說這件案子疑點重重,很多地方版媽或許是了解不清或許是避重就輕
一件相同的案子絕對不可能二度入獄,以刑逼民確實可以,刑事判有罪藉以民事求償,但刑事服刑完畢民事的部份再怎樣沒錢頂多查封名下財產而已,不會入獄,這就是民事與刑事的差別
對於那女孩不是你小弟生的這點,
是我誤會了,我道歉。
不過要跟未成人性行為,
還要先知道她父母是誰嗎?
如果她父母很弱勢,
你弟就會很敢的意思就對了?
法律真是不公平,
像這樣至少要關個3~7年才對。
不過我們台灣對這種色狼都是輕判的,
便宜你們了,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
跟未成人性行為跟強暴犯有什麼兩樣,
除非你弟並不知道她未成年。
linlin ma 媽咪~
當初我弟弟上法院時~法官到底是怎麼逼我弟的~我們不知道~
我弟弟開完提出來~老是說(沒事)~
等到我爸爸過世那天~我們收到入獄服刑書~
我們才知道我弟弟自己忍耐對方無理要求~
對方女孩沒出庭~直接判罪~
我弟弟服刑期間又一直開民示庭~
我弟弟為了不讓我們擔心~所以簽了~
成年人對未成年人下手之前,就該知道會有這種下場吧...
難道版媽弟弟遇到不會這樣要求的,通通都招惹下去嗎?
法律是保護知法的人,對方可能已經用這種方式拿到不少賠償金
說家境清寒,討論是否能減少和解金吧~
胖熱媽
當初那個女孩我們都看過~也問她是否成年~
她說她已經成年~從外表看真的像成年~
我弟弟是被傳去做筆錄才知道對方16歲~
我們也有叫她老實說阿~她就是說身分證在她爸爸那~
我弟弟也載她去回家~那個女孩卻找不到家回去~
我媽對那個女孩說的很懷疑~才拜託我大舅報案處理~
我們才知道那個女孩竟然是未成年~還有案底~
該怪我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