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弟當初在網路認識一個為成年的少女~也發生了不該發生關係~
結果那個女生的爸爸竟然告我弟弟~讓我弟弟被關1年2個月~
整件案子裡~我弟弟都承認是自願的~對方女兒也說是自願的~
對方和我們要求80萬賠償金~我弟弟聽到80萬~
和法官說~你還是把我關起來好了~
對方一直不死心~一直上訴~官司打了2年多~
法官也沒耐心~終於判我弟弟要入獄服刑~
我弟弟要入獄前沒簽合解書~我弟弟不想賠錢~
我們家屬面對法官判決當然很氣~
我弟弟今年1-14號出獄~我們家人好不容易等到他出來~
現在對方又拿我弟弟被關時~有簽下合解書60萬來討錢~
我告訴那個少女~妳爸爸是垃圾嗎?利用妳來賺這種不法之錢~
妳看看~只要和妳在一起的男人全被妳爸爸告~都要求80萬~
那個女生告訴她爸爸不要再告了~換來被打~
我真的覺得法官判決不公~難道都沒懷疑過~
那麼多男人被她爸爸告~目的是什麼?
我知道有一個男生告訴法官~(80萬賠償比叫妓女還貴)
現在我弟弟將再度入獄第2次~其他被她爸爸告的還在上訴中~
我弟弟已經放棄了~誰叫對方未成年~我們比較輸~
台灣司法不公~我們也認了~希望法官針對那些女童案判重刑~
不要再讓不肖父母利用女兒賺那種不意之錢~
我們再怎麼捨不得我弟弟再度被關~我們對司法真的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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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本來就不公平
法官也不盡然是公平的
不是也有法官收賄被逮到的案件嗎??!!
性侵只有判幾個月
甚至無罪釋放
在內衣賣場襲胸無罪
沒有24小時診斷出虐疾(因為疾管局放假,而且只有疾管局有藥)
幫助過無數人的醫生要被抓去關
我早就不相信這個社會是公平正義的......
就我個人的見解
光看妳的文述很難去判定事情的「來龍去脈」
但我個人相信
以現在這個時代
「橫材硬要入灶」的事
應該不至於發生
如果有議異就要上訴
法律是公平的
至於法官→他是人
只能就現有的法律層面依據來做判決
以妳的文
妳弟弟如果明知對方是未成年的狀況仍究發生性關係
肯定這場官司就很難勝訴
(這無關雙方是否出發點為願意或不願意)
法官能做的大概就斟酌情事…判輕or判重
(對方會抓著「未成年少女」這件事緊追不放)
不過以上只是我個人「淺見」
但我還是覺得人們得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識(讓我們能盡量遠離是非)
這是很重要的
和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
本就有被告的風險= ="
如果被告了
不是贏就是輸再不就是和解
小玲 2媽咪~~
我弟弟已經賠上他的名譽被關1年2個月~
當初對方少女的垃圾爸爸我看了真想吐~
我和我弟弟說~大不了再關一關~出來後她爸爸也無法再和你討錢~
我弟弟也接受了~覺得給那種人金錢沒用~
法官當然是希望我們付錢給對方~
60萬不是小數目~我們不可能付一毛錢給對方~
帥哥他爸&帥哥他媽
當初我弟弟開庭整個經過我們不知道~直到我有一次去接見我弟弟時~
我弟弟叫我去找那個女孩~那時我弟弟還有半年才出獄~
我真的去找那個女孩~結果我知道我弟弟被陷害了~
因為我看到那女孩明明已經害到我弟弟被關~
她還到處交男朋友~還在85度C咖啡聽外和男人抱來抱去~
如果那個女孩知道自己的爸爸是那種愛錢的人~
她應該會不交~
最近我打電話去給那個男孩~他也被告了~
同時也要求賠80萬~和我弟弟版本一樣~
我知道他們被告~心情很不穩~也想私下解決對方爸爸~
但是案件已經進入司法了~只希望他們出獄後不要做傻事~
我想法律當初是在保護"弱勢"的特殊族群下,所訂出來的~但偏偏就是有一些不肖的人,專走旁門、漏洞,再加上裁決的人若也想判出另類的結果(又剛好合法...),這下就是氣瘋守規矩的人羆了!
說穿了,只要"敢"的人,天天都會有不可思議的新聞發生的!
我覺得開庭時你們可以跟對方互當證人
證明對方利用此事大開口要求和解
再跟法官說你們願意負責但不接受
對方如此獅子大開口的方式
讓對方的形象不再只是可憐的被告
這樣若被判刑,或許可依這點判輕點
天上的星星不說話媽咪~
我有試過~但是法官卻依和被告有親戚關係不能出庭~
當然我也是氣到想去對方家理論~
我打算在我弟開庭時~在法院大喊(對方陷害我弟弟~要我們賠60萬~我弟弟已經服刑完~為什麼司法要保護那些獅子大開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