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那請問一下~如果是婚前存的錢
到了婚後才把這筆錢拿出來買房子(不管登記名字是誰的)
請問萬一要離婚時,可以先把婚前的錢先扣除給當事人後,再2個人均分嗎?
呵呵!這個問題我疑問很久了…
TO:亨亨小媽
你的問題跟板媽問題差不多~~
當初的頭款戶許某方可拿回~~其他的到離婚不一定可以兩人均分~~
因為如果都是某一方在付房貸 他可以拿回全部都有可能!!
這中間有很多問題都會影響財產怎樣分配!!!例如小孩~
謝謝媽咪的回覆!
但後來的婚姻財產若沒有特別登記,不是說~婚後的財產會由2人均分嗎?
例如全職媽媽都沒賺錢在家帶孩子,房貸都由老公付,雖然可以証明房貸是老公付的,但全職媽媽還是有權力分一半的…記得好像是這樣~?
(又好像例如房貸雖然老是老公付的,老婆付孩子的費用~並不表示房子將來就是老公的)
不知道有沒有說錯?
亨媽~
這本來就會牽涉到很多問題!!~只是針對相同付出的狀況下!!!
雙方拿回自己權益的部分~
像某位女星~王X瑩
他有工作 可是先生把房子登記給他!!
之後離婚房子還是歸男方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