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前的最後一位客戶,讓我意識到在我的業務生涯中
還蠻多隱忍多時、想離婚的女人,在離婚的過程中會考慮到的問題
就是財產該如何劃分?
而在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該怎麼處理呢?
讓我手把手說給你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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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法定財產制的特色如下:
1.財產種類區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
(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
2.夫或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其財產。
3.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
4.家庭生活費用,原則上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
5.夫妻於家庭生活費用外,得協議一定數額之金錢,供夫或妻自由處分。
6.法定財產制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債務後應平均分配,即婚後經濟弱勢一方對他方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法定財產制兼顧男女平權,肯定家事勞動價值以及夫妻共同對家庭的貢獻
基本上,夫妻婚前與婚後的財產與債務是各歸各的
不會有夫債妻還或是妻債夫還的問題
而夫妻離婚後,婚後經濟弱勢的一方可向他方主張剩餘財產的分配
這也是體現夫妻雙方婚後對家庭的貢獻,不管是在外工作或是在內持家,都很重要
注意事項
1. 兩年時效要注意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5年者,亦同。故需及時行使權利,不能讓權利睡著了。
2. 若不公平還可以調整如果依法計算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得請求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例如夫妻一方完全不管家務終日無所事事,單靠另一伴在外工作打拼,如離婚還能分得一半剩餘財產,有所不公。
3. 須提早準備夫妻法定財產制之消滅除了雙方離婚、一方死亡之外,也包括夫妻改用其他財產制。如果夫妻一方發現他方有掏空財產跡象,可聲請法院改用分別財產制,而提前進行剩餘財產之分配,以免緩不濟急。
4. 反制脫產,5年內都算婚後財產夫或妻為減少他方對於剩餘財產之分配,而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前5年內處分其婚後財產者,應將該財產追加計算,視為現存之婚後財產,其價值計算以處分時為準,這是為了反制他方脫產。
5. 確實查核財產與債務計算婚後財產與債務時,財產部分如無市價行情,可能需請專家鑑定。至於債務部分,要小心他方惡意虛增債務以減少剩餘財產價額,故應對於債務憑證及其真實性詳加查核。
6. 先想好如何分配夫妻如協議離婚,應將剩餘財產如何分配寫進協議書。若是訴請法院裁判離婚,可一併請求法院依法分配剩餘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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