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好奇想要問問大家的想法!先不論婚姻的前後因果,若是個性合不來導致有強烈離婚的念頭,但對方不同意時情況之下,你(妳)可以為了要離婚成功,做到以下那幾點呢?
(1)協議分居
(2)讓出孩子的監護權
(3)不聞不問,視對方為陌生人
(4)逃避對方
(4)斷絕與對方金錢上的來往
(5)若對方不同意分居的話,把對方的行李打包好叫他走,或是自已搬出去
(6)默默等待對方成全,等對方想通了,自然會答應
(7)催促對方快點簽字,無時無刻提醒對方你想離婚
(8)請家人或友人幫忙柔性勸說
(9)做一些讓對方傷心的事,讓對方知難而退
當然還有很多方法啦!但我目只想到這些,以上以你的個性,你可以做得多絕呢?
(原作者於 2010-07-17 14:45:32 重新編輯過)
(原作者於 2010-07-17 14:46:54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