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終於鼓起勇氣
請他先把房子過戶給我(之前他就有答應)
也有了所需資料
然後再大概跟他略提了一下離婚協議的內容
此時我心裡突然覺得有點心酸
曾經他也是我精挑細選深愛的老公
怎麼說變心就變心
還在這裡跟我討論離婚事宜
我們才結婚一年啊
一年前的婚禮跟蜜月就像一場夢一樣
趕緊甩開這種感覺(怕自己心軟又談不下去)
請他先在協議內容上簽個名(證明他有看過也同意)
再找時間去請律師幫我們處理正式的文件來辦理
也請他趕緊去辦房子過戶的資料給我
讓我可以拿去給代書作處理
協議內容請各位媽咪幫我看一下
這樣的條件~
1.房子&車子歸我(還有貸款我自己負責)
2.監護權歸我
3.每個月給小孩的生活費20000
這些都是他也同意的
心情有點開心(想到恢復單身可以不用在這樣低潮的環境),
也有點低落(覺得才結婚1年,應該是最幸福的時候?)
不太會形容
其實這個男人搞外遇後
回到家的態度對我依舊很冷淡
沒有心要經營這個家
但是對小孩還不錯
我等了兩個月
主動示好也有,冷處理也有
但是他並沒有任何反應
我想我還年輕,應該沒必要在忍下去
(雖然長輩都說忍)
(都說夫妻生活就是這樣)
(我婆還說他一天跟公公講不到兩句話)
但是這種生活我試著去過
卻覺得很痛苦
我自己也有工作
我想我可以過的很好
孩子跟著我也會比較幸福^^(有信心)
只是對這男的有股莫名的感情
不是恨
也不是愛
我不會形容
對於要放下他我做了很大的工夫
因為我真的真的很愛他
甚至可以原諒他背叛我
只為了跟他在一起
最後我還是失望了
不知道各位水媽離婚時的心情
對前夫是什麼感覺呢?
離婚時的心情....當時很恨這個人~恨他背叛婚姻跟承諾!
離婚後的心情....現在厭惡這個人~厭惡他出現在我們母子面前!
撇開那個垃圾不談..
離婚後真的快樂多了!
不過離婚條件給小孩費用部分有註明到幾歲嗎??
是不是需要請他先簽一張本票??
(原作者於 2010-07-15 10:44:20 重新編輯過)
(原作者於 2010-07-15 10:46:10 重新編輯過)
(原作者於 2010-07-15 10:47:12 重新編輯過)
不是我替男的講話...
不知道您小孩有幾個??
如果一個的話 20000太多了!
並不是離婚 就要 全部付那麼多給小孩!
監護權 孩子 都OK 但是 小孩的 生活費 教育費
是雙方共同負擔的 依照年齡 需求!
在小孩 20歲前 都是雙方要負責的!
我記得 我打離婚官司的時候! 和對方請求的款項
依照 各地區平均生活支出表 我在桃園縣 所以 平均消費支出 為 17545
我二個小孩
所以 17545*2 / 2 = 一人負擔一個
台北市 比較高 好像是 二萬出頭!
台北縣 就沒有那麼多 一萬八千多....
如果你們只有一個小孩! 和對方拿二萬 太多了!
好像只有對方全部在負擔, 雖然它是外遇 那是他個人行為的問題!
兩萬是他自己評估自己薪水覺得可以才提出
並非我不認同您
謝謝意見^^
但我不認同你說的外遇是個人行為
他的外遇深深的影響了很多人
公婆家(為了這件事情我公婆哭了多久,大姑大伯也加入)
娘家(大家都很不能諒解,也很氣,我媽白了一頭髮)
第三者(才19歲,愛玩的年紀,對第三者來說是失去一段畸戀(她嚇到跟我老公分手,也許是轉地下情我不清楚)
對我來說是失去一個家庭
我的小孩(才10個月就要變單親)
個人行為?
但牽扯很多
還是謝謝各位的意見喔^^
(原作者於 2010-07-15 11:25:20 重新編輯過)
(原作者於 2010-07-15 11:28:25 重新編輯過)
2萬元是多? 是少?
是得看男方的經濟狀況
看起來
對方是挺優的
或者對方為了離婚
不惜代價
外人又何必為了這點去多言?
如按國外的規定
離婚後是要能維持跟婚姻期間內相同的生活水平
說不定
版媽還算少拿的咧~~
更何況... 是給小孩的
簽字之後不付錢的男人一堆
現在就替他們說話..
也太早了吧~~
這個我就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不知道律師有沒有好的方案
說服男方一次拿一筆錢?
與其以後為錢打官司
機率極大啊!現在因為彼此還有情分,多會選擇信任!
其實男方也願意一直付啊!只是人算不如天算...
既然多數的月繳經驗常會失敗
不如現在想辦法一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