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大概9月中就要申請育嬰留停
我已經有跟我們主管告知了
他是回答我說有可能不會這區上班有可能在別區上班
我也回答說我明白
可是我有發現公司規章有點不符合勞工局的規定
1.如果公司沒職缺~不可強求公司給妳職位
2.年資歸零~一切比照新人新資計算年終也是~第二年在追回
之前的年資
這2點我就看到就有點傻眼~我先生也幫我去問勞工局
勞工局說這樣是不行的是違法的~是可以檢舉ㄉ~
我聽到就不知該怎辦~我在這間上班也4年多了~年資歸零
我想我會很想哭ㄅ~
想請媽媽們給我壹點意見~不然我會一直很煩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