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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台幣
新台幣 2010-06-08 03:20:10 版主 172

理由是不愛我了.無法跟我夫妻同心

剛開始我非常的傷心.為何要這樣傷我

也努力的挽回.但他說話很絕

事後跟我談好了.他要冷靜的空間

要我不要亂他..不然他更不會給我挽回的機會

於是我為了孩子.笨笨的妥協了

所以在4月中談好了.

只要我要帶小孩.每月付小孩生活費2萬

我們所住的房貸他繳2萬

唯一的條件就是..有空要帶回去給公婆看

就這樣過了一段時間...

但在上個月我才發現.他在奇摩的交友

認識了一個女孩.我整個都傻眼了

但我目前沒和老公住一起

我住在我們的戶籍地.但老公住在婆家

我目前沒工作了.把小孩帶回來自己帶

而我回婆家在電腦上查到女孩的照片

也知道那女孩的手機號碼

他下了班和那女孩msn通話

但在5月25號我帶著小孩回去給公婆看

而下午對我動粗.一直說要跟我離婚

我當然也有反抗.我還是被打的很慘

事後我帶著小孩離開婆家

然後在當地也驗了傷.去警局報家暴的案例

但他也有受傷.不知道有沒有去驗傷

而我老公也不知道.我有去備案

我被家暴沒對他申請離婚訴訟.

居然為了被我發現

他精神外遇.而不承認還羞辱生氣

還回我說叫我拿出證據

抓姦在床才會成立通姦.要我去告

不懂法律的我..

請大家幫我看看這樣

老公如申請了離婚訴訟會成立嗎

因為我不輕易的離婚..而便宜了他和外面的女孩

這樣不但沒有任何的對我精神求償

還要跟我爭小孩..我很怕失去小孩

我想把小孩留在身邊.可是我娘家願意支援我

先說明我們夫妻的經濟也不是很好

但是老公目前的薪資是8萬

是個沒勞健保服務業

可是今天他跟我媽說

要走法院申請離婚..

現在的我要怎麼做呢?

請給予意見謝謝大家

(原作者於 2010-06-08 03:21:55 重新編輯過)

(原作者於 2010-06-08 03:23:52 重新編輯過)

版媽,妳千萬不要被他給唬住了~~

他以為婚姻是什麼東西啊?!只要他去申請離婚就可

以馬上離婚的嗎!!妳都不去申請了,還輪得到他去嗎?!

不過,版媽,妳自己也要先好好考慮清楚!!

不離婚,可是妳們目前也是採分居的狀態,這樣真的對

小朋友好嗎?!小孩,還是需要在一個正常並且健全的家庭

下成長,真的會比較好!!

kathy ~~
kathy ~~ 2010-06-08 03:43:30 #3F
 

媽,妳千萬不要被他給唬住了~~

你現在要蒐證反擊他~

築
2010-06-08 03:44:12 #4F
 

參見:民法1052條 裁判離婚之原因

一.夫妻之ㄧ方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1.重婚

2.與他人合意性交

3.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

4.一方對於他方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5.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6.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7.有不治之惡疾

8.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9.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10.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二.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實應由夫妻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1053

對於前項第一款.第二款之情事,有請求權之ㄧ方,於事前同意或事後宥恕,或知悉後已逾六個月,或自其情事發生後已逾兩年者,不得請求離婚.

1054

對於1052條第六款及第十款之情事,有請求權之ㄧ方,自知悉後已逾一年,或自其情事發生後已逾五年者,不得請求離婚.

築
2010-06-08 03:50:19 #5F
 

民法1056條

1.夫妻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受有損害者,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

2.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但以受害人無過失為限.

3.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1057條

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境者,他方縱無過失,意應給予相當之贍養費.

媽,妳千萬不要被他給唬住了~~

你現在要蒐證反擊他~

+1

一句不愛了就自以為可以申請離婚嗎?

未免把現在的法律想的太膚淺了吧

一個男人心不在了,還鐵了心對你動粗

我覺得就不需要再戀棧了

表面上當然不輕易妥協,這是爲了日後好談條件

但自己要很清楚,不是爲了不讓他們佔便宜而不離婚

不是爲了留戀這個爛人而不離婚

在你心中,他早就比臭水溝裡的死老鼠還不如了

建議找個實體.有經驗的法律相關人士來幫你

在網路上大家就算有心也幫不了你多少

要趕緊蒐證,

然後快狠準趕快解決這個婚姻

(我不覺得當爸爸在會打媽媽的前提下,小孩童年會過的多快樂)

因為我記得好像當你發現他外遇的時候

最慢不能拖超過一個時限,不然法官就會認定你"默許"

一點點自己的想法,希望有幫到你

達達Ma
達達Ma 2010-06-08 05:42:07 #7F
 

表面上當然不輕易妥協,這是爲了日後好談條件

但自己要很清楚,不是爲了不讓他們佔便宜而不離婚

不是爲了留戀這個爛人而不離婚

在你心中,他早就比臭水溝裡的死老鼠還不如了

建議找個實體.有經驗的法律相關人士來幫你

在網路上大家就算有心也幫不了你多少

要趕緊蒐證,

然後快狠準趕快解決這個婚姻

(我不覺得當爸爸在會打媽媽的前提下,小孩童年會過的多快樂)

+1

8萬叫經濟狀況不好...

阿我們不到三萬養兩個不就要去跳樓了...

你要抓姦在床才有辦法提告喔...我問過警察了

要去蒐集證據...

基本上你老公打你了 媽咪還是努力蒐集證據叫他吐錢吧...

ps我是打傷老公那個...從此我老公乖的跟媳婦一樣....

=_______="""

星月童話
星月童話 2010-06-08 09:19:08 #9F
 

好心疼妳...

但是真的別輕易妥協...

離婚真的不是那麼好離的...

心都不在了,真的也沒什麼好戀棧的...

媽咪,一定要加油!!

UZGO
UZGO 2010-06-08 09:31:19 #10F
 

心都不在了,真的也沒什麼好戀棧的

----------------------------------------------------

+1

版媽~~

男人就是不愛了.才會找一大堆藉口分居或離婚.

看了你前面兩句我就知道你老公一定有了外遇才說要離婚.

把婚姻當什麼了.要就要.不要就說不愛了要離婚.

以為我們的法律離婚有那麼簡單嗎?

都對你動手了.你認為你可以忍受.那小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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