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加重刑責!
請幫忙推動加重性侵兒童罰則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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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tes.google.com/site/twjessicabills/yi-gong-bao-ming
(原作者於 2010-05-13 23:37:46 重新編輯過)
哀~這就是台灣司法的"無罪推論"原則
什麼叫做"無罪推論"呢? 也就是說:
被害人即使有1000個證據,證明加害人有罪.
但是~但是~只要罪犯可以舉出0.1個他"可能"沒犯罪的理由.
那麼,我們台灣司法就會認定罪犯是無罪的!!
但也有例外啦~就是, 除非被害人是高官的家屬!!
所以,我常常認為在台灣要自求多福,不要冀望法律保護好人,
發生事情,絕大多數都要自認倒楣
因為,有些領國家公帑的官員們,都是"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為國為民服務!!
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