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以前買了2間房子,北市北縣各一間,沒有明訂哪間給哪個兒子.
大伯約10前結婚選擇住北縣的房子,5年前我跟先生結婚,理所當然的住進北市的房子,2房各生一個小孩.
事發在過年前,大伯大嫂以小孩要升國中為由,要求跟我們換房子3年.我們委婉的拒絶,理由是,我們住的房子在婚前已花了大把銀兩裝潢,再者,我們的小孩3Y由娘家媽媽在帶,每天上下班接送(每趟約30分鐘),還可以在娘家用完晚餐再回家,我跟先生工作都在台北市中心,若是跟大伯換房子,上班不方便,小孩接送更不方便,晚餐更沒著落,除非找保姆,但3餐就成外食一族,還要趕下班去接小孩,讓我們非常的不方便....
後來大伯大嫂又說只換3年,且大嫂上班地點離我家比較進,所以我家是對他們比較方便的,說到最後看我們堅持不換,就改說, 那他們全家住進我家的另一個小房間,(大伯已規劃好要如何重新裝潢了),星期一~星期五他們會住進來,假日他們回北縣的房子,一點也不給我們考慮的空間.我家也才2房而已,不過20+坪,難道就一定要跟我們擠嗎?
公婆聽了大伯一家要搬進來,苦口婆心的要他們自行去外面租房,若是經濟方面有問題,公婆願意幫忙(聽了啾甘心),因為公婆是開明的人,知道2家人住在一定在生活上一定會有問題的....但是大伯火爆脾氣來了,回話說"難道我們沒有權利住在台北市嗎"..
先生一直想找機會跟大伯一家好好溝通,都沒有機會碰到面,唯有在過年時,大伯大嫂知道我懷第2胎了,除了一聲恭喜外,也沒說什麼,之後又沒頭沒尾的說"想要做什麼就 一定堅持去做..." 聽了讓人霧撒撒,後來仔細想想,是不是說" 我當初堅持要搬進你家就是會搬進去,不管你是不是要生第2胎"?....
我覺得你大伯不是想住進"你家"
他是想住進"他家",他可能覺得那也不是妳們的房子,當初也沒說是給誰的,硬搬進去,造成既定事實,到時候看誰吃不消
誰就搬進北縣的房子。可能仔細衡量之下,發現吃虧了吧
台北市的房子即使20坪也是貴三三。
臺北縣的房子雖說也不便宜,但是差距還是一大截。
我也覺得大伯的用意是要"住進他的家"
而不是住進你們家
大伯有鑰匙嗎???
如果沒有
他們要搬進來住
難道你們還真的要開門讓他們搬進來嗎?
到時請公婆處理吧!
頂多最後就是兩間都賣掉
錢分一分
不夠的你們自己揹房貸
擁有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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