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2樓媽媽的回應,心中感觸甚多......
雖然我以為自己蠻開明的,甚至以為自己是女性主義者,但是在取名這件事,我發現自己還是有很深的父權主義作祟......(先生及其家族反對),所以我妥協讓二寶也從父姓(還有一個很怪的邏輯:因為我爸想要有男丁,所以我讓二寶從母姓,這不也是父權主義作祟?)但經過許多的思考及澄清之後,發現讓二寶從母姓,一方面也是孝順(我真的擔心我爸臨終時,說他這輩子最大的遺憾就是沒有男丁捧斗,我爸對我們這三個女兒是很好的,我母親在我大學時過世,我一直遺憾沒有好好孝順她,她走的時候也沒能好好說再見,因為她被插管、抽痰,什麼話也說不出來,很痛苦的走了,我不希望父親有遺憾),另一考量是怕孩子不同姓會感情不好,不過後來想想,我先生和他弟弟雖然同姓,但感情超不好、幾乎形同陌路(先生的弟弟離婚、不事生產,只會伸手要錢,還會打我公公,先生早已不勝其擾),況且孩子一起成長,長大後其實個人的擔子個人擔,他要對自己負責,而非為兄弟姐妹負責,同不同姓其實不是重點,好好教養才最重要......
最後的考量還是回歸自己,自己辛苦的生下孩子,總覺自己的功勞不比爸爸少,況且老大已從父姓,為什麼老二不能跟自己姓?(結婚前我也跟先生說過,我不冠夫姓,往生後不掛賴府王媽的燈籠,我生前姓王、死了也姓王,這是父母給我的名及姓,我不會改)。
感謝先生的體諒(雖然改母姓其實是為了自己,但我也用父權主義的思維跟他溝通),讓這件事有了著落,爾後,還是希望女人在取名的議題上有更多的自由選擇,畢竟對孩子的教養與照顧,大部分的女人基於母性的天性,總是無怨無悔的付出,為何不能有與自己同姓孩子的權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