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英文家教老師 他工作三天曬網兩天捕魚
離婚後才發現有小孩 生父有辦認養
我自己獨立扶養小孩 沒有接受夫家任何一筆錢 事實上他們凡是計較的為人 也不會給
孩子都是由我親自照料與陪伴
只有需要上課或不方便有小孩聚會時,會給妹妹或媽媽代為看顧
但是我的父親開餐廳 媽媽有自己的工作室要忙祿
而對方的父母都是公務人員退休且領退休俸 有錢又有閒~~
會不會因為這個因素,而拿不到監護權呢?
這是我在YAHOO的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sophia-babyclub
請大家給我意見,我最近想申請調解會,謝謝
小情人媽咪,真的十分感謝你的訊息~~
给我很大的幫助及信心。
因為當時,覺得申請家暴麻煩且員警也沒告知權利義務,
又因為不知道是共同監護的情況,所以,以為只要離開就好,才沒直接申請家暴(最後一次),如果過去有申請家暴,也可以請當時的社工幫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