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生在訪視報告裡,所說的話,根本就是胡說八道!」她氣憤地說,「他下班以後,就只會對手機傻笑,小孩在哭,他就只會嫌吵,要我叫小孩閉嘴。他什麼時候照顧過小孩了?竟然敢說,平常下班都是他在顧,這真是太離譜了!」
「別在意,我有辦法。」律師對她說。
開庭的時候,他果然振振有詞的說,孩子都是他在照顧,而且對於媽媽「竟然敢」跟他要扶養費,感到不可思議。
「如果你帶不起小孩,沒關係啦!小孩給我,我來帶,我保證不跟你要錢。」他在法官面前,豪氣干雲的拍胸脯保證。
媽媽臉色鐵青,因為她的經濟條件確實沒有爸爸好,她很擔心法官會被他騙了。
「說自己沒錢,扶養費才沒辦法給媽媽的人,竟然說要養小孩,不跟媽媽要扶養費,實在太會說了。」律師故意大聲的自言自語。
「律師你是說什麼鬼話,我不能自己養哦?」他聽到以後,惱羞成怒的回應。
「兩位,不要在我的法庭裡吵架。」法官說,「扶養費的事情,我心裡有數,至於到底誰在照顧小孩,我會再請家事調查官去了解情況。」
「其實也不用啦!」律師說,「我想請法官幫我詢問孩子的爸爸幾個問題。幾個問題問完就好,不用家事調查官去。」
「你要不要寫書狀,我們安排下次再問?」法官問,因為他這庭只排了10分鐘。
「不要啦!直接問,這樣才能得知真相。而且,這些問題都是經驗,做過的人就知道,事先預告就不準了。」
「好,你問,但是問題簡短一點。」法官很無奈。
「請問孩子的爸爸,現在孩子一歲,請問他用的尿布是哪一個牌子的,尺寸又是多少?一個月用幾包尿布?」
「我忘記了。」他的答案很簡短,絲毫不猶豫。
「其實,每個寶寶的生長速度不同,所以不一定。 你們的小孩用NB,滿月以後就沒用了。 新生兒便便次數非常多,他喝母奶,一天大上7到8次。 一大便就得換,所以NB的包裝即便是80片以上,也得用掉2到3包。 光是做月子,一天就換10片,一包nb都用7到8天就見底了。 滿月之後用S,但是S號的時間很短,你們家的孩子,六個月以前,就像吹氣球一樣,光是二個半月,體重就是有出生的兩倍,所以S號用不到一個月。接著,你們家孩子就用M號,從兩個多月用到5個月左右,5個月以後換成L號。接著,孩子體重開始停頓,反而是拉身高,所以這個尺寸可以用到10個月。到了10個月以後,體重突破9公斤,就改換XL號到現在。
因為你不給家用,所以你老婆是選的是買一送一的廠牌,以XL號單片價格來說,大約8元一片,是很優惠。尿布是越大片越貴,通常大牌子的XL號一片單價約在12元左右。 剛出生的小孩,最好挑好一點的,一歲以後就還好了,因為屁股比較不那麼脆弱。」 律師連珠炮式的一口氣不停頓的說完。
現場一片寂靜,書記官也停止打字,法官愣了一下以後問:「大律師,你說的這些需要記下來嗎?」
「法官,這應該不用記,但是我比較想接著問孩子的爸爸,孩子現在喝什麼奶粉?多久喝一次?一次喝多少cc?」
「不用問了,我不知道。」孩子的爸很不耐煩。
「這樣你說你有照顧小孩?你喝不喝咖啡?」律師問。
「我不喝啦!你問這個什麼問題?」爸爸又惱怒了。
「孩子的爸爸,你真的曾經照顧過小孩嗎?」法官問。「不要說謊!人家問你,你都說不出來,是怎麼回事?」
「牛奶那個問題,我下次會回答!」爸爸說。
「這不是考試,這是孩子的人生。還有,在法庭上說謊,是要付出代價的。你又不自己帶,到底是為什麼要爭小孩?」法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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