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之前我也發生購物糾紛,因此有查詢條文及電詢消基會,答覆:
1. 一般所稱之鑑賞期七日可退換貨,但此處所指是除了『當面』購物之外才可以退貨,也就是退款給你,因為一般面交的交易是以假設雙方彼此都對商品清楚,了解規格等等情況才進行交易。因此一般的商家除非你的物品是瑕疵品,不然面交交易的情況是無法退貨退款的,但可接受更換『原物』新品,記住是原物,而不是你可以更換賣家其他的商品。
2.所以像是網拍、電視購物等等,你都可以在七天的鑑賞期內退貨,而像電視購物常常廣告說,看了試用了不喜歡可以退,這句台詞也是這樣而來,但像是這類商品退換貨,如果是消耗型的個人用品,商品也常常會附贈所謂的試用包,若正品打開了,應該也就沒有辦法退囉!
3.購買商品要索取統一發票,因為您購物時沒有所取統一發票,建議您可去檢舉店家逃漏稅,但您要舉證,所以建議您在舉發店家之前先收集必要的資訊,例如,店家威脅你妳就錄音。
4.我之前在知識也問過關於手機退換貨的相關問題,當初很多網友給予我的回覆,『可以換阿』『就兇一點阿!』『吵的人有糖吃』或是跟我說他本身是也是從事該相關的店員,以他的經驗可以換之類的。
但當我和店家溝通的過程中,我還打給客服人員申訴,但店家及客服的態度皆堅持不給我將瑕疵商品換款,最後是我自己打給原廠及客服申訴,舉證!加上店員自己說了一些理虧的話最後讓我換,換款的過程也搞的很不愉快,白花了更多錢。
我中間爭議過程中打給消基會、自己還先查詢消保法,跟消基會的申訴專線人員討論了,這種面對面交易,只能接受換一模一樣的新款,店家有權利不接受退貨,若商品是因規格不合等等的問題、或是不喜歡啦等等,因為這也是要保護店家。
以上
另提供給你消基會申訴客服電話:
台北總會:電話:02-27001234 傳真:02-27032675 中區分會:04-23757234 南區分會:06-2411234 高屏分會:07-2251234 花東分會:03-8566555
網址:http://www.consumers.org.tw/
您可以打電話在詢問一次。
我只能說從那次經驗以後我覺得電視購物也不錯。
參考資料
我,消保法,消基會。
2007-11-06 23:45:23 補充
我只是說我剛好買到瑕疵品,而不是請您用這個當作退貨的理由喔!跟您說明一下。
相關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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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參考看看~
七天內退換貨是指非實體店面的交易
請大家一定要有這樣的正確觀念阿~~
不要在以訛傳訛了,謠言止於智者啊!!!
另外,關乎智慧財產權的物品(未包裝的書籍等)都是不能退換的
拜託大家查清楚再發言好嗎?
這樣真的會造成店家的困擾的
一堆人,生氣就拿出這一句來講,下一句就接:不然我就打電話到消基會
殊不知,自己根本誤會了法規的意思
(原作者於 2009-09-14 08:53:16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