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三月帶女兒離開生父。
我們沒有結婚,但是女兒出生時有生父認領。
所以女兒的父親欄是有名字的。
但也因為如此,今天的路這麼難走。
希望可以給未婚以及報戶口是否要生父認領的媽媽參考
.........................................
我的故事
離開他時,他把以前生活在一起的錢全部討回去。
一毛也不留,還好在一起前自己有存款。
所以離開他三個月內,我找了房子,和女兒相依為命在外面。
也讓女兒去讀書,等到女兒適應,開始找工作。
但一直找不到可以配合女兒的,最後身體檢查…
確定自己得了乳癌,要說我幸運嗎?或是不幸?
因為癌症,所以有保險理賠,可以過日子。
到這個月過年前,我才治療完。
..........................................
回歸問題
剛帶女兒出來生活時,朋友叫我去申請補助。
我打了1957,有社工與我連絡。
要幫助我,而我也申請到第一筆。
是大溫暖,一萬多元。
但接下來的就不行了。
原因只有一個,就是生父認領。
我不知該笑還該哭。
我不知算是單親媽媽還是未婚媽媽。
總之我女兒爸沒有連絡過了,獨自帶女兒生活。
這份事實在社會局裡面沒有用。
社工見我病了,要替我申請補助,都過不了。
社工說我是特殊境遇婦女,但申請上就是卡在生父認領。
在社會上來說,女兒算是一個正常家庭的已婚子。
儘管事實不是,也被歸類已婚子。
所以各位未婚媽媽,請想清楚,在未結婚之前。
孩子是否要生父認領,要考慮好。
結了婚在辦認領也不會太晚 。
才不會像我一樣,比離婚的人還可悲。
離婚還有離婚證書可以證明。
而我什麼都沒有,口說無憑,無奈呀。
(原作者於 2008-02-20 15:48:57 重新編輯過)
(原作者於 2008-02-20 15:49:28 重新編輯過)
謝謝樓上媽咪給我的建議!
但是我沒打算打官司方面的
因為女兒的爸爸,個性上很偏激。
所以用這種方式只會讓他糾纏不清。
為了求平靜的日子,所以我選擇算了。
不想造成家人的困擾。
因為女兒的爸爸已經造成家人長久以來的困擾了。
半夜三點叫醒全家人 不讓全家人睡…
經常性的自殘,緊張我的和小小年紀的女兒都不想再面對了。
所以這次可以離開,不再連絡對我來說是最好不過的。
他說過!我都不要跟他在一起了,所以以前生活的錢都要還他
所以我把我們在一起時生活上所存的錢都還他了。
人家說我笨,可以不必還的。必竟我還要養女兒。
但如果拿了那些錢換來他的糾纏,造成我和家人的困擾。
那就當還錢求平安吧!
ps 樓上的媽咪,要加油喔!
單親的路真的不好走,不管怎樣自己的健康最重要的。
(原作者於 2008-03-23 13:24:34 重新編輯過)
都忘了去年開這個版~
沒想到會再出現!!
補助問題,我已經放棄囉~
而且也開始工作。
只是今年八月定期檢查。
發現乳癌復發,九月又開刀。
這個月已經回去工作了。
只是體力又更差了…
很多的無奈。
日子總是要過。
單媽們,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