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在此PO文。
跟男友預計明年結婚,預計而已。
但,男友希望婚前可以先買房子,男友的爸爸也一直希望他買房子搬出去住(長輩沒幫忙出錢)
頭期部分是男友全額支付,貸款每個月的繳納是我與男友一人一半,或是男友說我出三分之一,他負擔三分之二。
往後只有男友的媽媽會與我們共住。
想請問有經驗的媽媽,房子登記要登記誰名下呢?
如果我開口登記兩個人的名子,會不會太厚臉皮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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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想跟公婆住,但很難。
公婆離婚,爸爸有再婚過自己的日子,男友媽媽沒再婚(婆婆已60歲)目前是一個人住外面。
男友從小與爸爸同住,買了房子會把媽媽接來住。
目前是跟男友媽處的還好,但往後不清楚,男友也不知道往後住在一起會跟媽媽有沒有矛盾,畢竟長大後沒跟媽媽同住過。
就像19樓FanFan所說.生活上的雜七雜八的開銷假設我有負擔到.往後這些都是放水流
如果把金錢放在不動產.掛夫妻兩個的名子我自己覺得對我比較有保障
反正.都要出錢.我想把金錢放在對我以後比較有保障的地方
不知道我的想法對不對?
男友薪資目前是約7-8萬元.要他負擔婚後全額開銷+房貸實在太硬.
所以是我們溝通完認為每個月房貸可以除以二.只是房子登記誰的我們還沒討論.
但聽完大家的意見.我大概有些想法.
至於.跟婆婆住這件事.很難改變.但我還是會和難有努力爭取看看
畢竟好的婆婆極少.我也不相信我有那麼lucky會遇到好婆婆
其實.男友目前對我算好.金錢方面對我很大方.該送禮的不會小氣.
目前家裡冷氣.洗衣機.一些雜七雜八.也是男友買來送我家人.
他認為這個好.他會買2樣.一個給我家人一個放自己家.
但畢竟買房是大開銷.所以才想跟大家討論看看.聽聽大家的意見^^
爸爸的老婆與男友處的平平,沒有特別好也沒不好,就是尊重是爸爸的老婆,以禮貌相待,基本上是各過各的生活。
小時爸爸老婆也沒照顧男友,所以男友是跟爸爸老婆不算親,就是尊重而已。
小時生活全由傭人與阿罵(阿罵已去天堂)照顧。
目前爸爸不需要孝親費。
親生媽媽沒工作也沒有任何儲蓄,所以目前的生活起居經濟由男友與姊姊一人一半。
媽媽從小離婚後就與爸爸沒連絡,應該是不會有糾葛,媽媽也知道爸爸有再婚。
我與男友都是31歲。
我們一直都是各自住各自家,沒同居過。
就像你說的我們是三個人的磨合。
婚前我是都直接跟男友說:你媽有很多點我不喜歡,我怕住在一起我會爆衝
一直跟他說不要住在一起.不要住在一起.不要住在一起.不要住在一起.
但這要改變機率微乎其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