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找工作,經濟獨立
2.找家庭系統父母支援(父母會幫你)
PS.你放心,幼兒從母(除非你沒有上二項資源)=>不用怕!
緩離婚,等自己自立再說.你要擔心的是,孩子未來的教育及成長
3.收集資料(外遇.打人及未出錢資料;所有花費留收據及轉帳資料)
4.孩子教育費一定要拿(若無,告!會被如此欺負,就是他看不起你)
5.好好過好你的生活(他現在只是要一個:帶孩子,做家事,擺起來好看的台勞)
6.離婚後,感謝那個女人,換她接手了.
感覺你好像還在乎他對你的感覺。把這種人送給別人不是很好嗎?
家暴、外遇都可以訴請離婚,根本不用他同意。
記得回家請父母支援你。
他不愛你,愛你的人不會打你和找小三,他也不愛你的小孩,快走吧!不要留戀,誰要就給誰吧!
誠如上面的建議,經濟穩定對妳是很重要的。
保護好妳跟孩子,一旦他再動手~務必離開他!娘家試著去聯絡,如果娘家狠心不理妳,還有社福機構。
只是當妳申請家暴令,離開家之後又無力扶養小孩,可能需要社會局幫忙安置寶寶了!
長痛不如短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