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有一個大寶三歲(托育中),目前懷孕七個月,在確定懷孕後有跟主管告知懷孕,並會請半年育嬰假,今天主管打電話來問我生完會不會再回公司。
主管是說,原本他想的很簡單,想說在我生的那二個月他找人來代理就好。但有人建議他二個小孩的保母費用大概也要快四萬。他想想也對,這樣對我來說薪水也不足以支付二個小孩的保母費,與其出來工作還不如在家帶小孩。如果我確定不回去的話,就會在台北找個助理,因為未來重心會放在台北,我這邊該有的權利他也會盡力幫我爭取。(註:我在新竹當業助,協助台北跟新竹的業務。主管在台北。)
我自認不是當全職媽的料,因為大寶帶了半年我就受不了的重回職場了。但聽起來主管是不想我回去的感覺,若硬是要回去感覺也不舒服。現在很苦惱要怎麼跟主管回覆。
如果請一年育嬰假,那原本掛在我身上的家人的健保要怎麼處理,有馬咪知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