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歲救了第一隻流浪狗,他跟著我回家
當時,我爸說:養那麼多小孩,已經養不起狗
我跟我爸說:我少吃幾口飯,讓給狗狗吃
狗狗才有了家與我這小主人
養過狗狗的人,比較懂得如何照顧生命,責任感真的比較好
且會懂得 "無價"的付出與包容
與其說:學音樂的小孩不會變壞 (我是學音樂的)
我倒認為:會認養且照顧流浪狗的小孩,不會變壞
家中我排行最小,但卻比哥哥姐姐們早獨立,自己做的決定懂得負責,成就也是家中最好的
這些是從狗狗身上所學習到的,我記得我9歲時,便在心裡向老天爺許下願望
長大後,只要我有飯吃,絕對給狗狗一口飯吃,而這有效期限,直至我進棺材
也就這樣,直到現在,我ㄧ直有養狗 (流浪狗或被人棄養的)
我家BUBU已是第14隻毛孩。
(原作者於 2016-04-16 14:17:52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