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你有重大過失,讓孩子不安全或者捱餓受凍或情緒失控痛打孩子,否則要申請改定監護人真的不是那樣簡單,這部分你不用擔心,你就是孩子的當然監護人,你是媽媽,那男的法官應該非常了解法條,連問都懶得問,是法律沒什麼好辯,不是對你態度不好, 你不用過度擔心
至於那些保險費,我會支持去爭,爭得的就是孩子的爸爸對孩子應該負的責任,要不要跟爺爺奶奶共享是後來的事情,否則也不用有受益人設定這回事了,我想爺爺奶奶就想用監護權來逼你,要錢還是要孩子,孩子跟錢看似綁在一起,但花錢也是綁在一起呀,我覺得當婚姻中連繫雙方家庭的那條線已經斷了,你就不是他們的親人,能爭的他們一定要保有,但你也必須這樣呀,該你的就要爭取,現在就要看當時你簽的那些文件到底是哪些才能決定你能不能拿回保險金,或者用官司來拖住你,迫你早日放手,但就法律層面來說,你勝算比較大
真的很謝謝大家的回覆,我養孩子是沒有問題的,當初其實我也覺得算了他們要錢就拿去吧!只是後來他們態度真的太囂張才讓我忍無可忍,決定要幫小孩爭取,連幼稚園都換因為學費太貴,也沒經過我同意,這其中真的發生太多事才會走到這一步,他們提出我常讓小孩生病所以不適合當監護人,因為我不用心照顧...請問哪個媽媽希望小孩生病?? 這樣可以算重大理由嗎?小孩之前因為肺炎住院過,所以前後幼稚園常缺席,他們就說我不重視小孩的教育,唉!祖父母連國語都說不好,字也不太會寫,小孩都有台灣國語了,我真的很無言啊~那些有特殊疾病的小孩媽媽,依照他們理論也不用當監護人了?? 我真的好希望可以找一堆媽媽出來反駁他們!!
其實版媽,你不用煩惱,既然已經走到官司了也沒什麼情面好說,你就盡量提出對你有利的證據,你經濟也夠穩定了,至於他們說什麼讓小孩常生病,什麼不重視教育……都影響不了你的監護權,放心吧
千萬別說那些錢妳不要了
妳不為自己想也要為孩子想
我是不知道妳一個月賺多錢
雖然栽培孩子有有錢的辦法也有不用太多錢的方法
但是重點是妳有錢妳的選擇比較多
你憑甚麼替孩子決定他們原本該拿的資源有多少呢?
那是孩子的爸身後錢, 不偷不搶, 本應該是孩子的阿
不是由妳的婦人之仁也不是由阿公阿罵來決定
妳現在可以賺, 以後呢?
天有不測風雲(看看妳先生)
萬一哪天妳真的有困難時, 阿公阿罵會吐錢給妳嗎?
先把錢拿回來, 妳如果想給對方父母妳可以事後再決定
要給多少給他們等妳拿到手後再決定
不要一開始就放棄爭取
記住,那不是妳的錢,是孩子受教育的錢
妳沒有資格先替孩子放棄
我一直認為養孩子是父母的天職
妳選擇生了就應該養
雖然我知道BBH裡還有很多人生養孩子是為了自己老了做打算
我個人是覺得不以為然
我生養小孩不是為了老了給我送終或是養兒防老
養孩子是個樂趣,是讓自己人生圓滿的經驗
我不認為死了兒子的傷心可以由拿了保險金而讓心裡就會覺得比較好過一點
會拿(除非生活困苦)就是貪
我不是只站在媳婦的角色來看事情
如果萬一有天我遇到這樣的事情
我會希望我的媳婦好好把孩子養大, 只要保險金是花在養孩子的身上
我很樂意看到媳婦因為有這份錢而能有更好的教育或是居住的選擇權
讓我放心就好
真的愛孩子的父母想的是這個
而不是如何把保險金凹起來
不要臉的人真是無國界無男女老幼之分 既然以打官司就要全部拿回來不要分期 如果你手頭錢夠去申請假扣押告侵占之類的 反正你們以後就是孤兒寡母自己過日子 最好不要跟對你們不好的人再有瓜葛
樓上說到重點了
假扣押到是真的
不然打贏官司後人家財產都轉移出去了
只剩你付律師費有毛用
假扣押的話別找公訴律師
因為我律師朋友說假扣押程序很麻煩他們不是很喜歡弄這些
公訴的律師可能兩三下搓湯圓就勸你別扣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