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家裡沒人想吃就送人。很正常。我家也沒人愛吃餅乾類。
以前我在自己娘家。也是堆很多送的月餅。喜餅。都沒人愛吃。壞了就丟。
我自己家。小孩在家沒人愛吃。除非當外出乾糧。非必要不會想去吃
你愛吃就自己留著。 喜餅再怎麼高檔不就是那樣 雖不難吃。但就是一般餅乾
強迫別人要吃 對別人也是負擔
我家婆很會包粽子。做甜點類。除了我老公會吃。我也不吃。她要製作前都會先來電問
我們想不想要。有時 我們不要想要吃。她就不會寄宅配。 連長輩的愛都不會強迫晚輩中獎
況且是晚輩。 送人東西就是心意到。她想如何是她的自由。
該不會拿錢孝養長輩還規定她不可以請客。不可以怎麼花。合法範圍。給了就是別人權利
捨不得就不要給。也不會內傷自傷難過
(原作者於 2015-07-26 17:24:19 重新編輯過)
不論 是不是喜歡被送的東西
轉手給第三者,
都不應該在送的人眼前
因為這是「很不體貼別人感受的」 舉動
會這樣的婆婆 應該也是不體貼或不重視你感受
會這樣的媽媽 請以後也多體貼別人的感受
會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