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時,我用自已存款加我父親給的一筆錢加先生少許的存款約300當自備款,貸了七成,名字掛我的.
當時孩子還小,所以我在家帶小孩,只有先生有收入.
後來先生陸續投資賺錢,他原先還是想每個月由他繳房貨就好,我不用操心.
但我還是有無形的壓力,總覺得,名字是我的,名義上我就是掛著那麼大的債
(因我個人理財觀念是不負債任何東西,儘管是房貸),所以吵著這樣我實在很有壓力.
再加上先生公司每年也配了不少分紅(每年有近百),外加婆婆過世留下房子在收租(不多,一個月1萬多)
這樣累計了快10年,他也一直把我的壓力記在心上,
所以他就把累計的錢,全都把房貸還了.(剩少許),讓我無後顧之憂.
現在小孩也國小大了,我自己出來上班.原先全都先生買單的所有費用.他希望我上班後加減付出,
(所有帳單,單據等大筆的,小孩費用全由他負責,其他二小孩三餐.自己的刷卡帳單等我付)
比較有一起努力的感覺,而不是只有他一個人奮鬥,原先我不肯,又加上自己也四十了,
想把薪水存做自己的未來保障用
他告訴我,如果我只顧自己,那當時為什麼他要幫我付房貸?
早知就一起承擔房貸,何必他付出所有,而名字又是我的.他覺得我也擁有一間房了,卻還不滿足
一定要把他柞乾為止嗎?後來我想想或許他的想法也不能說不對,所以我妥協了他的意見
想問各位媽媽,如果是你們也會接受這樣的方式嗎?
我想我在意的點在於:
再怎樣,他的每個月的收入都比我的薪水多很多,所以理當以他的戶頭來支出所有為主,
而向來家裡理財管錢都在他,在未上班前,自己存款也剩不多,如果再劃分,自己存錢速度就會變很慢很慢.
我還是想獨立的有自己可以理財的一筆錢(如再十年可以有個小套房出租,這樣經濟是完全獨立),
也不怕以後如果變一個人,不靠老公.小孩時,也能無憂................................
或許大家會直覺認為我自私,但我想表達
我是那種大家都沒錢時,一起同甘苦的夫妻,剛結婚時,先生較沒錢,我也是都拿自己的錢補不足,小孩出生,婆婆幫我帶一陣子,也都是我付保母費用的,所以苦時我也是一起撐的,並非不共患難那種
我想我的點在於,
再怎樣,他的每個月的收入都比我的薪水多很多,所以理當以他的戶頭來支出所有為主,
而向來家裡理財管錢都在他,在未上班前,自己存款不多,如果再劃分,自己存錢速度就會變很慢很慢.
我還是想獨立的有自己可以理財的一筆錢(如未來可以當個小包租婆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