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結過婚我很在意,她離婚事因為前妻外遇
我家住台南當初他說可以來台南住後來又說不可以
他在高雄有房子,可是我在意前妻住過,我這樣的想法很奇怪ㄇ
說住高雄要把房子登記給我,後來又反悔
只能給我80幾萬現金根約20多萬金飾吧
謝謝你們!我只想聽聽是不是我的想法奇怪
因為沒遇過這樣的事
我也害怕無法取代那個位置
所以很不安總是用那些物質衡量他對我的愛
又交往時她說了很多對前妻的好
怕他有過一次不好的婚姻所以不完全付出會有所保留
所以我要求他房子過戶給我,他說離婚他會變得一無所有
所以她還是很怕離婚,但我應該接受他之前不好的婚姻帶來的不安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