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點1:
兩個兒子既然那麼努力工作
粗工一天也有兩千
為什麼看起來還是沒有錢
是不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 沒有人知道 是父母自己講給自己聽
正常的家庭會養活妹妹 因為只是多一副碗筷!! 一個肯睡地下道的人一定沒有物質需求
疑點2:
為什麼媽媽都不用整理家裡
整個家裡亂七八糟 責任感有點小失常
單方面指責女兒 有違常理 也從來沒有了解過自己的小孩
失蹤這幾個月 沒有找過小孩
知道孩子睡地下道 不擔心她冷 不擔心她餓 居然說這樣比較好
這還不夠明顯嗎 ?
多少人的小孩念到博士還躺在家裡不做事 啃老
多少人的婚事 房事 全部都是家裡出錢
怎麼拿著一本書就變得很清高 就變得有事情做了!!
疑點3:
因喉癌是怎麼得到 是檳榔吃太多嗎 ? 有錢吃檳榔 沒錢養女兒
有錢買一堆酵素 沒有錢養女兒 堅決相信酵素有救 女兒沒有救了
所以癌症就可以不用做事 年紀輕就要去做事
這世界上有人就是不用做事 還備受寵愛
疑點4:
女兒沒有放棄自己
也找過清潔公司 清潔公司的確是會凹人的公司
如果時薪是250 她可以一小時就抽掉妳50-60 非常可怕
但是你卻做得非常辛苦與不值得
她並沒有放棄自己 (放棄自己的人會直接自殺)
只是以現在的狀況 這樣比較好賺
每個人都有權利選擇自己的職業
只是她的職業被攤在陽光下 所以可以被人講得很難聽
有手有有腳的確可以去工作 但10個有5個是賺黑心錢 因為比較好賺
走一趟菜市場就可以發現很多不老實的老闆 妳會氣到吐血嗎 ?
有手有腳也可以選擇行乞 這也是工作的一種類型 也會累 但不黑心
妳投10元給她 你心甘情願 你也開心 妳會氣到吐血嗎 ?
同樣拿一個碗 和尚就算看破紅塵 同樣拿一個碗 小妹妹也可以
我認為後者我比較可以認同 !!
小妹妹才26歲 也許某個機會 某個時間 小妹妹會找到不會那麼勞累 又比行乞好的工作
別一直攻擊她吧!!
當我們需要接受別人幫助的時候就是一種 乞丐的行為" 乞求溫暖 乞求愛情 乞求薪水 乞求快樂
沒有誰比較誰高尚的問題
就算清潔公司的工作不做辭職,也可以再找別份工作
以她的年紀餐飲業很好找,養活自己應不是問題
連自尊都可以放下了,還有什麼工作不能做呢?
如果有人拉她一把,給她份工作,不知道肯不肯去工作?
恕難苟同,26歲了還是“小妹妹”?
我家那隻小六生都不讓人叫小妹妹了
疑點2:
為什麼媽媽都不用整理家裡
----------------
家裡打掃光是媽媽的責任哦?把小孩拉拔養到成人對家都不用付出?
就算兄弟打零工沒固定工作,人家也沒去討乞,都26了好手好腳隨便洗碗工也可以啊,
她選行乞,睡地下道不是物慾小要求少,最大原因是對沒恥感的人最不費力吧
看電視新聞訪問時,她父母一點都不強勢,拿她無法,很無奈的樣子,
父母養她都那麼大,責任已盡,
小孩不受教如鄭捷之類的,父母自己要想開
好怪的文,和新聞. 與我的價值觀不符
我也曾是被剝削的勞工,也曾做到很累.
也被錢逼到不得不工作,有些人講話也讓我很吐血.
我會捐款,但像這種的,好手好腳.只是因為工作累就去行乞的想法. 不. 能. 接. 受.我不會給她錢
我有能力的話,我也不想拉這種人一把.
但我會希望社會局安置她,免得增加社會成本
抱歉~個人想法~11F的想法我沒辦法贊同~
是啊!只是多副碗筷而已,為什麼不養?
她26了不是16,已經成年了。
問題在:人必須為自己負責。
那種一副你們當然應該養我啊!你們不養我都是對不起我、不愛我的價值觀?我無法苟同!
我家也有一個近30啃老的弟弟,我媽養到他成了一個啃老族,
最後的自我安慰就是:起碼他沒做壞,他也不要求物慾,就是多副碗筷而已。
問題,父母工作一輩子養育孩子成人,不要求孩子負擔老年生活,但起碼要能自立吧?!還來剝開始邁入老年將喪失工作能力的老父母老本算什麼?如果好手好腳的年輕人都能合理自己應該被養無需工作,那老父母不能合理自己都這年紀了,為什麼還要養她這副碗筷而不是被養嗎?
所以,我後來跟我的母親說:妳要用妳的老本養他?我無所謂,妳賺的錢妳開心就好。但是,有天妳不在了,我”不可能”負擔這個人的一分一毫。也不會以為我還有這麼一個兄弟。
而後,我母親才開始改變,我弟也開始工作,雖然賺不多,但起碼他能為自己負責。
至於這女生?她要選擇當乞丐?
我是覺得她若自己覺得這符合她的人生價值觀也無所謂,我其實不覺得怎樣。
只是,不要一副家人都欠她似的。人生的路是她自己走出來的。
我住新店,我每天都要來頂溪捷運站附近上班..
上班也超過半年了,真的也沒遇過新聞報導的這位小妹
我只知道我們年紀相當..我還有一個小孩要養
在找到這份工作之前,我很努力的找工作(常常因為人母身分被公司打槍)
但是我沒有放棄,把全部想做的工作抄到我的筆記本內
一天排3-5個面試,總會有一個中的!!最後就是找到我現任工作的
對了!順便一提..頂溪隔壁就是麥當勞了! 麥當勞也有缺人..
有沒有心而已 ..
*還有。。頂溪站隔壁有一位看起來年紀很大的老背背了
他沒有放棄自己 每到下午就拿一盒口香糖出來賣
(原作者於 2014-07-22 11:22:08 重新編輯過)
疑點1:
正常的家庭會養活妹妹 因為只是多一副碗筷!! 一個肯睡地下道的人一定沒有物質需求
====
正常的26歲成年人沒臉在家給家人養吧!
疑點2:
為什麼媽媽都不用整理家裡
===
26歲好手她腳,為什麼不用作家事?,成年人不是父母的責任。
疑點3:
因喉癌是怎麼得到 是檳榔吃太多嗎 ? 有錢吃檳榔 沒錢養女兒
==她26歲,不是6 歲。這樣隨便指責一個病人,造口業啊!還有,拜託,吃檳榔容易得的是口腔癌。
所以癌症就可以不用做事 年紀輕就要去做事
==不是年齡的問題,是健不健康的問題。
疑點4:
女兒沒有放棄自己
也找過清潔公司 清潔公司的確是會凹人的公司
===又是沒有根據的指控。多得是人在清潔公司工作,照這位的行徑來看,嫌髒嫌辛苦的機率大得多。
嗯,算是見識了。
我有兩個孩子現在在餐飲業打工,工作是好找,但要花勞力,要對自己及雇主負責,要看客人臉色。大小姐作不來啦!
這位要是生在我家,不好意思,請付房租飯錢,不然就負責所有家務。
(原作者於 2014-07-22 11:24:39 重新編輯過)
(原作者於 2014-07-22 11:26:04 重新編輯過)
(原作者於 2014-07-22 11:26:40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