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跟先生說,婚後買的保險要我填妳可以,問題是家裡要有足夠的預算買2張保單啊!後不我跟他說不然婚前保單都改受益人,你填我,我填你,結果他說不要,他都全填小孩的名字!唉!真是悲哀,我們彼此的信任度太差了!
保單裡的保額,每滿5年可以增加25﹪保額(保費也相對增加,但不必新買保單)
各位知道嗎?
(我的大都會保險業務員說的,她說很多業務員不會主動告知這點,後來大都會現在轉給中信人壽)
例如:
壽險100萬,附加險XXX,醫療險XXX,共20年度
第6年可增加25﹪保額,變成125萬壽險
這樣一來,可以享有原來的好保單
又不必再多花錢買新保單
(原作者於 2014-05-02 00:26:21 重新編輯過)
我跟我先生都算愛買保險的人(以收入比例來算)
婚前買的保險,我跟先生都各留約100萬的壽險,受益人是自己的父母
其他不管是婚前或婚後的保險,受益人一律是「法定受益人」,並?有指名
不過前提是雙方父母都很好,不致於有什麼紛爭
即便有紛爭,也會依相關法律規定去分配比例給所有受益人
(原作者於 2014-05-02 07:16:21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