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所謂的股長,。是指班級的股長,
當股長,就班導師給個嘉獎或小功,嘉獎小功大功是歸在獎勵記錄,有加分作用。不知道超額比序有上限什麼意思,但每項比序分數有最高分限制,視每個就學區不同而不同。台南區採計方式
柒、「幹部任期」項目採計原則
一、幹部定義及範圍:
(一)幹部指經民主程序產生並賦予職位名稱,以協助教師教學、班級經營及推動學校相關事務之學生。其職位名稱由學校自訂。
(二)幹部包含班級內幹部及全校性幹部。
(三)班級內幹部之數量以1人服務3人之比例計算為原則,班級學生人數較多者,至多10人,不得浮濫。
(四)全校性幹部包括學生(自治)會會長(市長、主席),及依規定擔任學校各委員會之學生代表。
(五)學校為發展特色,班級內需要置較多班級幹部時,納入計分之幹部人數仍以上述比例為限,名額超過部分,學校得另為適當之獎勵。
二、幹部產生方式:幹部應透過公平、公正、公開及民主程序產生,不得由
學生輪流擔任或逕由教師指派。學生於擔任幹部期間如有遭受小過以上
之懲罰者,教師得考量該懲罰是否影響其擔任該幹部之正當性及合適
性,並應經民主程序改由合適之學生接替。
三、計分原則:
(一)學生擔任幹部,須服務滿一學期始納入計分。接替擔任幹部未滿一學期者,學校得另為適當之獎勵。
(二)擔任幹部且服務滿一學期者,學校應於學期末核發服務證明,以為計分之憑據。
(三)計分標準:
1.擔任全校性幹部服務滿一學期者計4分。
2.擔任班級內幹部服務滿一學期者計2分。
四、各校應檢討現行幹部產生方式之合理性,不合時宜者應予以修正。
http://www.ehanlin.com.tw/Events/12y_edu.html?info=F
這個給你參考,各區的超額比序
現在很多地方都有設置專區!
台南區在這裡~~
https://s3-ap-northeast-1.amazonaws.com/matls/docs/pdfs/%E5%8F%B0%E5%8D%97%E5%8D%80.pdf
嘉義區的連結如下唷
http://www.edtung.com/Files/05%E5%98%89%E7%BE%A9%E5%8D%80.pdf
這裡『12年國教Q&A』整理的滿清楚的
http://www.edtung.com/Helps/ExplainFor12YearEducation.aspx#Q12
我們是台南區,在那裡可以查,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