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男孩是獨子,也不知如何跟自己媽媽如何說明,
家長傳一堆簡訊,大意就是,,,老師管太多,學校教朋友而已,,,
我妹主動去電要回覆,反而家長拒接電話-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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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難聽一點
, 文中男生家長的心態很糟糕
就是別人孩子死不完
什麼叫交朋友而已 ? 肚子搞大了要怎麼善後 ?
如果是她女兒她會說交朋友而已嗎 ?
女兒媽的立場 ,希望孩子上學時就保持純愛就好(我那年代是這樣 但是還是有人國中沒畢業就懷孕休學)
人生路這麼長 不希望孩子在這麼年輕的時候就對感情蒙塵 所以說還是跟班上男同學保持一段距離
如果孩子本身很懂事,自然不會越軌(想當年媽我想法雖不至成熟,但"有意識"地與心儀我的男同學保持
距離 10幾歲的孩子可以有純純的愛 沒關係 肉體上的事情 媽媽在孩子大概小學3年級左右講清楚
會比較妥當喔 (小孩發育得很快 不早點說會有些來不及)
不早點說會有些來不及+NNN
講到這....有女兒的真是膽戰心驚
幾個禮拜前....POLLY一進家門馬上跟媽媽報告:媽咪我跟妳說!四年二班XXX來月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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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當年我們古時候....小五來月經就被說太早
現在小學生小三,小四來月經的比比皆是
網路上什麼錯誤的"性教育"都有
爸媽要是沒盯著....小學沒畢業"鬧出人命"非常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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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超煩惱的
通知雙方家長+111111111
能夠遇到這樣的老師,對孩子與家長都是種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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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小六,遇到班上男同學明顯的對她有好感...我是每天都會跟女兒聊天的媽咪,女兒也都會跟我聊班上的大大小小的事~~~
面對感情,我是讓女兒學會保持同學情誼,頂多就是談得來的好朋友,如果真的告白,也別正面回應,還是將重心放在課業上.....還送女兒席慕蓉的無怨的青春(原本打算國中才要給她看的....)---「在年輕的時候,如果你愛上了一個人,請你,請你一定要溫柔地對待他……長大以後,你才會知道,在驀然回首的剎那,沒有怨恨的青春才會了無遺憾,如山崗上那輪靜靜的滿月。」 ......
希望女兒能夠沉著面對"感情"這件事....
我如果是家長希望能被告知
後續就是家長自己的責任(如果搞出人命)+1
但我也希望被告知,我是覺得談戀愛是OK,但要談純純的愛,不然對雙方都不好,畢竟他們沒有養活自已的能力,一直阻止反而會更加深他們要在一起的決心(叛逆期)+1111
沒記錯的話,公視【我們這一般】播過類似的主題
那一集主角是女生,是女生媽媽跟老師聯合輔導孩子建立正確心態
我會陪孩子看這類的節目(我有2個女兒),從小就從不同角度看事件
如果老師知道的話,也希望老師告知我,我們一起用溫和方式輔導孩子
版媽的妹妹不要太難過了,倒是可以跟女孩的導師說說
我是男孩的媽,我希望老師告知
未滿十六歲若有性行為可是算性侵哦...
男孩的爸媽不要覺得反正吃虧的不是自己所以都不管,女方吃虧了要告你,也是要負責任的
更別說要是遇上下面這種例子那才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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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924/273625.htm
聽媽媽的話!國中妹兩年嘿咻6同學 翻臉告性侵撈200萬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我媽說男人就是活該,賠錢也是剛好而已!」
新北市一名15歲國三少女,兩年內控告了8名男友性侵,其中6人還是同學,警方覺得可疑,一問才知是少女母親在背後獻策,靠這招賺進200萬元和解金。少女母親得知計畫敗露,竟理直氣壯嗆聲:「我覺得對方很有誠意,才會撤告。」自認是佛心來著,令社工人士忍不住痛批:「第一次看過這種媽媽!」
今年6月,少女母親帶女兒上警局報案,指控女兒男友性侵,社工介入後,發現少女兩性觀念嚴重偏差,認為「談戀愛不就是為了做愛?」對於男友被媽媽告也毫不在乎,直言「反正未成年也不會被關,媽媽說他們賠錢罪有應得。」
警方覺得事情不單純,深入調查後才知道,過去兩年間,少女母親共對8名未滿16歲的少年提告性侵,其中有6人與女兒同校,通通都是她的男友,雙方雖是你情我願發生性關係,但因少女未滿16歲,在法律上仍算性侵。
根據《妨害性自主罪》規定,未滿18歲情侶合意性交符合「兩小無猜」條款,只要少女母親願撤告,女兒的男友就沒有刑責。警方表示,被告男方家長護子心切,紛紛願以30至60萬元代價和解,少女母親得款逾200萬元。
雖然少女母親辯稱,她是看對方家長很可憐、有誠意才撤告,但警方查出,少女母親在新北市經營「茶店仔」,平時對女兒疏於管教,連家庭聯絡簿也叫女兒自己簽,懷疑她把少女當「搖錢樹」,利用制度漏洞斂財,目前正在朝教唆「仙人跳」方向偵辦,一旦定罪,少女母親恐面對最高可處10年的徒刑。
(原作者於 2013-12-19 12:51:11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