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連在一起的40~50年透天,隔壁換屋主後,就把原本2F的牆壁全打掉了...
只剩下二樓的層板,樓梯打掉了,牆壁水泥也剃光,只剩磚頭...
1.原本只是2f的房子,請問可以蓋到3F半 嗎?地基不會有問題嗎?
2.我家跟他共用的牆,開始滲水,一二樓的共用牆長滿水泡,
對方一副不關他們的事...不想處理...
還跟我們說:如果三樓的共用壁4吋不讓他蓋的話,我家之後下雨滲水會更嚴重,他們以後也不會負責!
我有什麼方式可以保護自己? 要找政府哪個單位?
3.請他們負責我們的牆面,會很過分嗎?
4.他們沒有申請施工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