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整層出租的,附冷氣2台,冰箱和電視.契約內容是無償使用(不收租金使用).電器部份是之前住時留下的,算有年代.
請問(1)冷氣壞了,在可維修範圍內,維修費用是誰付?(好像是房東)
(2)冷氣己無法修復,會補給房客嗎?(還是不補請房客自己買,之後再搬
走?)
(3)冷氣有一些小零件壞了,像是會轉動的葉扇,維修費用是誰付?
(4)你的契約裡是否有註明什麼東西不負責修(房客長期使用造成的磨
損消耗品)
(5)加註熱水器,瓦斯爈....等本來就跟著房子走的東西,壞掉了會重買
給房客嗎?
先謝謝各位資深,新手房東的經驗分享.作為自己跟房客可以理性處理的方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