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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懂車禍事故法律的媽咪....

天使媽咪~~啾
ㄚ ㄌㄧㄥˋ 2012-11-05 00:46:09 版主 1454

上星期五,我先生在上班途中發生車禍 ,摩托(先生)車與汽車相撞,

事故原因是汽車突然加速迴轉,我先生來不急閃直接撞上,中間打只記得有按喇叭,不記得有沒有煞車,我先生就撞上他左邊車頭,飛出去,翻滾了好幾圈,10年多的摩托車全毀,早成我先生右小腿骨折,當天對方駕駛態度很好的道不是.....

星期六汽車駕駛與爸媽來探望我先生,送了3顆蘋果3顆梨子,一坐下來,就很有技巧的談話,(汽車駕駛人.爸爸.媽媽全家都是跟我老公同一家日商汽車公司上班)PS:我老公是契約工(組裝車的技術員)

他們所說的話非常的不自然

他們說了以下這些內容

1.公司有工傷假,在家庭經濟方面應該不會有問題(但我先生底薪25000,主要靠加班才會領到35000左右)

2.你騎摩托騎很快才會撞上來,運氣不好

3.你的骨折是小腿輔助那根沒有很嚴重,很快就好

4.公司上級給予壓力,希望我們快和解

5.我們只有強制險,只有醫療可以幫你申請

6.你放心,兩個月後你回公司,一定有工作(非常的疑惑.老闆又不是他)

*他們講話非常的小心,還拋問題問我老公,還好我老公沒回應,不然就說不清楚

7.摩托車的事都沒提, 但要來前有打電話問我老公摩托車幾年了....

*那天態度就是我老公的錯

身為妻子的我,不敢發言,因為他們談話內容不合理,我怕我一發言就會發生爭執,我想我應該可以幫老公什麼?

我先說我現在做了什麼?

我打電話問警員,有無當天監視器,並大概講了一下對方的表態

警員很驚訝,明明就是汽車駕駛的錯,怎麼大翻盤

我老公因為被送上救護車當天沒有做筆錄,跟警員約了明天做筆錄

請問: 做筆錄時 我們有那些話不能說?說那些話對我們最有利?

謎漾娃兒
謎漾娃兒 2012-11-05 02:16:26 #1F
 
由先生回應,事故是如何發生的就照實說,除非警察有問你,要不然就都由老公回答.如果是你們對的話,你們千萬不要輕易和解,先生有勞保嗎?那對方車子是否有行車紀錄器? 依你上面所PO的話,我覺得他們好像是在嚇唬你們的吧! 因為 1.公司有工傷假,在家庭經濟方面應該不會有問題(他們給人的感覺好像不想負責) 2.你騎摩托騎很快才會撞上來,運氣不好(他們把所有的錯都推給你們) 3.你的骨折是小腿輔助那根沒有很嚴重,很快就好 (他又不是醫生) 4.公司上級給予壓力,希望我們快和解 (上級是不會給壓力的) 5.我們只有強制險,只有醫療可以幫你申請 (他不可能只有強制險,) 6.你放心,兩個月後你回公司,一定有工作(如果沒有工作就申訴) 7.摩托車的事都沒提, 但要來前有打電話問我老公摩托車幾年了.(很明顯的想跳過) 現在的人發生事情都會推卸,所以千萬要小心
豆拉的媽
豆拉的媽 2012-11-05 08:42:44 #2F
 
我不是律師,不懂法律. 有遇過車禍問題,但也許和你的情形不相同,提供一些建議供你參考看看, 只知,如果你覺得對方態度不好,且肇責對方比例較高的話, 你不要和解,去警局做好筆錄,順便跟警察說,你要提刑事訴訟, 至於你的醫藥費,車子損壞,無法工作勞動損失,精神賠償..等,可以提跟對方提民事賠償, 注意喔,刑事訴訟只有半年期限,超過就不能提了.這點如果你有遇到肇事者,可以讓他們知道你準備要提刑事,也許他們態度會轉好. 民事賠償可以有2年,也就是你這2年內所需要的醫藥費,無法工作損失....都可以跟對方提民事賠償. 對方強制險部分,這部分不分肇責喔,就是不管誰對對錯,對方強制險就是要賠你,你的強制險就是要賠對方. 對方強制險部分,只能賠你的醫藥費,住院期間膳食費(可以吃醫院的,比較有證明),看護費(只能理賠1個月,如果請看護記得要開收據,如果是親屬自已照顧的話,記得要請醫生開醫療證明時,須註明"病人須專人看護多久期間的證明書"),門診往返交通費(可以收集計程車收據)....強制險可理賠項目明細你隨便查一下該可都查得到. 關於無法工作的工作損失,精神賠償,及超過1個月以上的看護費...等,這方面就需要提民事賠償, 我可以說運氣很好,我的肇事者有另外保第三人責任險,所以我提超過對方強制險的部分,就由對方的第三人責任險公司賠償. 所以你問一下,對方無第三人責任險或其它的話,你就只能提民事賠償. 我覺得做筆錄時你要老實說,別說謊,像我媽那時被撞做筆錄就說謊,後來我們還被對方恐赫
求進步阿敏
求進步阿敏 2012-11-05 09:04:54 #3F
 
版媽 因為看你的描述 不能確認是說誰對誰錯 但你們覺得對方的態度有問題 那就先不要和解 公司上級給他們壓力又不是給你們 關你們什麼事 而且就像你說的 你老公的老板又不是他們 你老公工作方面(包含工作假、經濟方面、兩個月回公司這些事) 聽聽就好 你現在可以做的是 1. 請警員查當天路口有無監視器(你自己去現場看最好),並請警員調監視器畫面 2. 等車禍鑑定出來 3. 先依你老公自己當天的事實敘述,不要被他們影響 至於誰對誰錯 要賠多少 這些不急著這一、兩天做出決定 先請您老公照顧身體 希望版媽老公能早日康復
恩寶馬麻
恩寶馬麻 2012-11-06 14:13:53 #4F
 
也就是說汽車由對向車道迴轉、妳先生才撞到他嗎? 這樣路權是你的,肇事責任在對方! 當天有交警來做筆錄嗎? 當下有做車禍鑑定嗎? 如果沒有直接證據如行車紀錄器或監視器, 雙方筆錄是非常重要的!! 你們只要把實際發生經過說出來就好~ 如果對方有誠意和解就不用走上訴訟, 就算要訴訟也要先經調委會調解, 而妳先生在此車禍事件受傷你們有權在6個月內向對方提出傷害告訴。 談和解時你們有權向對方提出 1.醫療費用。 2.增加生活上需要的損害賠償,如看護費、往返門診之交通費。 3.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損害賠償。 4.停業的損害賠償。 5.精神慰撫金的損害賠償。 6.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會給版媽建議是我在3個月前開車也是迴轉時撞到機車, 我有行車紀錄器,當時我的時速幾近於零、 對方違規由內線超車以極快速度撞上我, 但因我車頭已進入對方車道、而他在對方車道撞到的, 所以路權在對方,給當警員朋友看過行車紀錄器, 他說肇事責任我佔7成~ 當時有交警來、也叫了救護車送醫, 當下在醫院就做了筆錄。 幸好對方僅皮肉傷,且也沒有獅子大開口, 我就幫他修好機車、強制險賠了對方有單據的醫藥費, 再賠償對方6仟元當作不能上班的損失後跟對方逹成和解。 版媽不要慌也不要被對方的言語恫嚇 如果能和解當然最好, 但若對方的態度是把過錯推給你們 你們就送調解委員會仲裁,(妳可以問員警,一般在區公所之類的地方) 對方若不服再提告,誰是誰非不是他們說了算! 祝版媽能圓滿解決!!
咕仔娘
咕仔娘 2012-11-07 01:12:17 #5F
 
對不起我也不懂法律,不過也曾經出過非常費神的車禍,那時因為先生的公司有提供免費律師諮詢(反正就是公司福利),律師有提到一個我個人覺得很重要的重點:一旦有人受傷就醫,整起事故就可能會成刑事案件。當然刑事案件是要鬧上法庭啦,但是讓對方知道是事情的嚴重性也是應該啊! 所以,我想就只要請妳先生照實陳述即可;但,關於未保持安全距離部份,會不會讓對方抓著不放,可能就要考量一下囉。 希望你們全家平安。 (原作者於 2012-11-07 01:14:31 重新編輯過)
三個部分,整理給妳; (一) 肇事責任歸屬 (二) 刑事:過失傷害罪 (三) 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一) 肇事責任部份 交通警察現場處理及記錄現場與雙方筆錄後, 我方可於一個月後,依照交通事故登記聯單上的說明, 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因本案大大對肇事責任歸屬部分有所疑慮!! 例如,對方車 迴轉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 應為肇事主因 我方車,目前並未發現違規因素 但我方車可能會有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之次要過失 無論對方是否為肇事主因或者肇事次因; 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肇事責任, 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受有傷害, 那麼對方將要面對兩個部分的責任, 其一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其二為刑事之過失傷害 (二) 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以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來看(民事告訴權為2年), 我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 a.車損(需保留車損之照片及維修估價單明細) 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 我方需準備 1.薪轉證明 2.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d.醫療費用明細收據 e.往來醫院門診的交通費 f.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需備受損照片 及 購買收據) g.預估後續醫療費用 h.看護費用(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i.精神賠償 依照上述內容一一詳加計算, 就可知道我方得求償多少, 如果對方不同意, 再透過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三) 刑事之過失傷害罪(刑事告訴權六個月) 刑法第284條,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屬告訴乃論罪。) 因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過失, 而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受傷, 如若和解進行不順利, 我方將可採用『以刑逼民』之手段, 來讓對方多加考慮是否提高金額或接受我對方之條件。 對於妳先生在工作上所考慮的感情方面之因素, 其實可以將民事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調解委任給第三人處理, 如此,可以避開前面所考慮的感情因素。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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