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勸過先生不要看房子.但他確很執意.而我覺得房子隔絕不好.又貴沒有殺價到什麼.(位於花蓮360萬.透天.90平方公尺)原價390萬
1.先生10-4下斡旋金.簽下斡旋契約
2.10-6約賣方.先生說明不夠買.仲介說要賠6%我聽見很生氣找仲介
詢問一番.而後賣主來囉.中介也依職說服我們...一職說房子多好.
買囉部會後悔...一對廢話(事後想)
有漏水一點點不負責
3而後代書來囉!!莫名其妙簽下買賣合約書.及頭期本票
10-12已付款36萬頭期本票(使用)
4.10月11日我媽媽及婆婆看囉很生氣仲介較紹房子很糟沒說明
.我有看見漏水感覺很嚴重一堆黃色生鏽的稅水漬在牆面
.2樓只有一間房間有凌角角.及樑.隔間用一般木板隔間..
.一樓就有3個進出口有2個指示玻璃門出口未有防護.1個則鐵門
1面牆則是大片透明玻璃=未有安全防護
5.合約書上有寫的特約事項
%廚房有些微滲水.依現況點交.賣方不負蝦雌擔保之責
%若於買方全力配合貸款(含信貸.二胎房貸等)情況下.貸款總金額
仍未達新台幣二百八十萬元整十.雙方同意本合約解除.藉此買方已付款項無息退回.雙方並不得再對彼此有任何損害賠賞之要抗.
%全棟依現況點交
重點我本身希望房貸不要過關
我的房貸條件資料
*薪資轉入18000存摺影本只有7個月
(隔天會全部領出繳錢或存於其他存摺)
*我的新光信用卡付債33000元.利息400~500左右.月付最低7000左右(未遲繳過)
這樣的條件銀行敢放款280萬元的房貸嗎??
辦理的銀行(花蓮一信)
很多人建議去辦信貸
但條件太差很少銀行願意辦理
(因為信貸會拉下房貸額度..會扣分所以才想辦理)
該怎解決先生一時衝動.我一時迷惑被人牽著走而簽下合約
哀..困擾很久
10-18左右要到銀行寫下申請書
對方還要求我們寫對保簽名.及貸款本票..我拒絕囉!!
付頭期前1天還打6通電話問錢.即叫我們順便對保--真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