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跟先生搬出來,也是經由婆婆口中才知道原來可以申請租屋補助,
原本我要拿去申請,也跟我先生說真的通過有了那筆錢,也能稍微補貼一下.
甚至我也計畫過了之後,我要自己在幫兩個孩子保保險!
後來某天先生跟我說他會拿去申請,我也想說好啊!
只是一直都沒消息,問了我先生,他說或許我們不符合所以才沒通知.
當時也笨笨的,想說沒通知或許就是沒過.所以也沒有在問下去!
這次要申請,就在前幾天我一直在找租屋契約,
很怪的是怎麼找都找不著,問了我先生,他才說他拿給婆婆了!
我聽到也很納悶?就問了他為什麼要給婆婆阿!
我先生才說因為婆婆要申請!
我就說所以意思是什麼?是我們去年其實申請有通過?
先生也說對!去年他申請有通過.只是那些錢都給婆婆了.
我說那為什麼要給婆婆啊?而且幹嘛瞞著不講?
我先生說因為婆婆要用那筆錢幫兩個孩子繳保費(孩子的保險是婆婆硬要買的,當初買的時候說不會讓我們繳保費,說是阿罵給孩子的禮物)
聽到真的沒昏倒.我也說當初誰硬要買~就是那個人花錢繳.
不要說的好聽,結果都做不到~
先生事後也罵我小氣.說3600而已.
我說3600可能是小錢.但對我們來說很好用了~
我氣也不氣說給婆婆拿去繳孩子的保費,要是他覺得真的繳不出,那大可以退掉.本來婆婆幫孩子保的保單我就是不滿意.
我氣為什麼要瞞著不敢講?
也氣婆婆說了大話結果不也是丟給我們夫妻繳?
兩個孩子的保單...不管是意外和醫療都保最低..
我也說拿那筆錢去繳那份沒啥保障的保單!不如我拿去再幫孩子額外的保我要的不也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