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的名下有三間房,一間自住,一間給小叔住,
第三間公寓我老公想買下,婚後至今我們都住在裡面,
婆婆本來說不用,送給他就好…可是先生堅持每個月付她一萬,
若有年終什麼的,會多付一些,算跟她買,不要白拿。
婆也答應了…
一直到了房子在辦過戶時才跟我提這件事…
說要用我的名子,叫我拿證件、印章給婆婆,
我拒絕了,覺得我沒立場拿,況且我們一毛錢都尚未付出去…
請老公直接用自己的名字就好,
沒想到他蠻生氣的,說是他的心意、要給我一些保障等…
我拿證件給婆時,她有問說「怎麼是妳的??」
我不知如何回答,就說老公說的。
婆沒說什麼就收下了,
那幾天公婆對我一直很沈默,平常去婆家時還會閒話家常,
過戶也一直沒辦。
老公工作忙,也沒詢問進度,
上週我自己想過,畢竟只是媳婦啊~~公婆或許覺得過給我不踏實吧!
就找藉口說要用證件,把身分證與印章拿回來,
換老公的給他們。
過戶很快辦妥了,老公剛開始不悅,覺得我想太多,
我覺得這樣我比較自在呀!
確定過戶後,早上帶孩子回婆家坐,公婆終於對我笑了~
套句我妹的話「姐,妳太白目了啦!」
學了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