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之前因為工作累,常喝藥酒(電視廣告),每天回來就一身的酒味,也問過他為什麼喝酒,他總是說沒有喝酒,是喝藥酒>_<,也被抓第一次的酒駕。
昨天半夜把我叫醒說:老婆,我又做錯事,我心理真得很…,還是把事情聽完,他說,九點下班後,同事說去他家吃飯,同事好心的煮了燒酒雞請大家吃,沒想到才離開約10-15分鐘左右就碰到了臨檢,這下子又被開酒駕,我真的是不曉得該說什麼?也被他氣哭。
想到之前有新聞報過,吃薑母鴨也被測出,也開了酒駕,想想是否可以申訴?上網看了一下,有所謂的0.02和0.05的誤差值,也有打電話去詢問了交通大隊這個誤差值如何計算?我說如果罰單上寫0.29mg/l,那是否扣掉?他說罰單上寫了0.29mg/l就是0.29,是這樣嗎?我也有問那0.05的誤差值,他反問我哪看到的?我說我上網去找,我只是copy文字下來,並沒有特別注意出處,後來我看了一下文字,它有標示部落格,我說,部落格…,他馬上就說,部落格的話怎能信?現在有很多的言論自由…,我說,我知道,所以我才會求證於你們,他就說,他們就是按照法律、法條,我說那我知道了,我上網查,好像也沒有特別註明該如何計算及寫上0.02或0.05誤差值的部分,請問有媽咪知道嗎?或者可以告訴我該去哪裡找答案?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