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爸爸在農曆年前突然因急性腦中風而昏迷...
到今日...人雖然緊急開刀救回來了...
但仍然意識不清...
在我們外行人看來就跟植物人沒啥兩樣...
在醫生的認定下離植物人還有些距離...
爸爸的帳戶裡有二百萬的退休金..
因沒辦通儲...
我都要大老遠穿越兩個縣市回去提領...
父母已離婚了...
可娘家媽媽會一直打電話去騷擾、怒罵銀行的辦事員...
搞得銀行人員凡事要求"照規矩"來...
且娘家的水電、第四台、網路一切支出竟然全扣在爸爸那本帳戶裡...
因此我們姊妹想去法院辦理"監護宣告"...
但有以下問題...
1、鑑定費一定會有???
法院說會有一筆鑑定費...因我爸目前還不能請領殘障手冊,醫生當初答應我三個月後幫我寫...3月底打算帶爸爸回診請醫生幫我寫~~若我爸已經有殘障卡了...且是"中重度以上"的話...法院是否就不會再收鑑定費了呢????還是都是會照收呢???因若都是照收...我就想現在就去法院送監護宣告了...
2、爸爸的帳戶可結清???
若將來我成為了爸爸的"法定代理人"後,可以將爸爸的那個帳戶結清嗎??又爸爸似乎有個消失已久的郵局帳戶了~~~我們懷疑在媽媽手上...但媽媽都說她早就還給我爸了~~可我以前問過爸爸他的郵局帳戶呢?爸爸說過他沒有呀~~~所以....當我成為了法定代理人後...可以去郵局要求"補褶、補卡、換印鑑、換密碼"嗎???
以上是我兩個很大的疑問...
希望懂的媽咪或把拔們可以為我解惑~~
謝謝^^
ps. 另...因我媽媽的躁鬱症搞得我們姊妹身心俱疲...不知...有沒有懂民事的律師願意跟我聊一聊.....?
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