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配偶的標準扣除額是$152000,除非你所有可列舉扣除的項目總額超過$152000,用列舉的才有利. 2.保險扣除的上限,我印象是每人$24000,如果你要用列舉的,除非還有其他可列舉的項目,再不然就是除了你們夫妻外,還有5人以上的扶養親屬. 總歸一句,要用列舉的,總額要超過$152000才有利,還有單據要收集齊全. 3.有差嗎?我這不知道,我只知道,夫妻合併或分開申報(還是同一張申報單),誰當納稅義務人,出來的繳稅金額有差. (原作者於 2012-02-21 15:06:32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