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回來娘家 說給我爸媽聽時(針對車禍事件 是否給予原諒的部份) 我徵詢我爸媽意見 我媽是建議我 請調解委員會出面處理 比較客觀 我爸則是覺得 先跟對方說明我現在的狀況 也應該主動跟對方告知我們並不是不願意出爾反爾不願意和解 而是客觀的生理狀況需要再觀察一陣子 其實我媽也又唸過我 她覺得我實在沒有必要去爭這些 會讓人家覺得我們好像要故意刁難 不想和解 但我並不是想敲對方的竹槓 而是我覺得對方都沒有來醫院看我 也沒有主動提理賠的事 都都丟給保險公司處理 然後又催我們要和解 我只是覺得這樣的態度 讓我很不以為然 我爸則是比較理性 他分析說 本來車禍一開始就應該要交給專業的產物保險公司在處理有關理賠的部份 對方這樣做沒有什麼不對 只是來不來關心你的狀況 這是個人的選擇 就如同我說給我爸聽的 從他肇逃到被抓的那一個晚上 提了一盒水果來之後 就都沒有再來過了 我個人的感覺是他沒啥誠意 但我爸確說 人家至少來了水果來看你一次 也表示有關心了 你再要求下去 人家可能會解讀成你是不是有想要敲竹槓的意思? 該怎麼說 其實原本以為寶寶的狀況ok 我認為原諒對方及合解都是可以的 但我現在的狀況 得三天兩頭往醫院看診 拿藥 又不能工作 只能在床上安胎 我個人覺得已經損失我某些應有的權利了 所以我才覺得不應該這麼快和解 簡單來說 只要我寶寶沒事 我可以什麼都沒有關係 只要我寶寶有狀況 我一定不答應和解 不管是索賠精神賠償或是住院花費 我都認為對方應該要拿出錢來處理 必竟是他撞到我 而我的路權大於他 而且最重要的是 他肇逃 我老爸一直勸我先主動跟對方講明目前的狀況 也不需要刻意去強調小孩會怎樣 重點只需要講明目前已造成生活上的影響就好了 其他對方願不願意來看望或主動提賠償的事 就不需要去想太多 我媽也是這樣勸我 他說大不了等法院傳訊時 再看他怎麼請我徹銷傷害一罪就好了 沒有必要為這事情煩心或跟家人吵... 也許吧 我煩的不只是車禍的事 我痛心的其實是我先生的態度 不過 我覺得我氣也沒有用 還是把小孩顧好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