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大多數國家對少年犯的刑度都差不多是這樣
不知道版媽有沒有看湊家苗的"告白"
就算殺了人 也只是保護管束
所以 這不是法官的問題
但我覺得 即使沒有刑度
也應該強制輔導治療才對
因為媽媽要是能管束
應該就不會讓自己的孩子變這樣吧
哎...該修法了!
現在的小孩都很早熟,前幾天有新竹17歲少年為了10萬殺人的新聞,手段兇殘很可怕!
如果未滿18就輕判,是不是直接處理掉得罪自己的人就好,反正關不了多久就出來了,甚至還不用關...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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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話,老大可以招募一批十四歲以下的打手/殺手
反正做什麼都不用坐牢
而且現在小小年紀就耍狠的就不少
適合這種年紀的處罰一定要的
真是需要修法了
小學生做錯事都要處罰
國中生性侵女生竟然沒事
我想台灣國中生會不會仗著法律保護
而有種想法
14歲以前可以盡情的強姦女孩子
因為不會有事
說不定這幾個男孩子想法正是如此
否則膽子怎麼會這麼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