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沒有遺屬,是否父親以後過世,土地是否由子女均分?
對
子女均分
有的地政事務所辦得很仔細
會要求看雙方的證件
有的沒有
如果只有一人獨得
另外兩位要到法院辦拋棄繼承
要填資料的
相關問題
可以打電話去任何一個地政事務所問就可以吧
打電話不花什麼的
自己辦土地繼承很簡單
自己辦頂多花生請謄本的錢
聽說給代書辦要花不少
ps:你朋友應該要注意的是
父親遺囑的真偽才是重點吧
還有父親是否在意識清楚下立的遺囑
(原作者於 2011-08-22 11:15:56 重新編輯過)
1.
如果父親沒有遺屬
父親以後過世
3名子女沒有另外作協議繼承的話
土地將由子女均分
2.
地契在唯一的兒子那邊--
如果父親尚在世
兒子只要拿得到父親的印鑑章.印鑑證明及權狀等相關文件
則兒子要把土地過到自己名下是很容易的事
妳也無法防範
因為土地也不是妳的...
但是如果是在父親過世後
兒子即使握有權狀
也無法把土地過到自己名下了
屆時會需要所有繼承人的同意才可
3.不論哪一個地政事務所,承辦人辦案件都有一定的審查程序,不會有些嚴,有些鬆,如果3名子女日後可以達成繼承協議,妳可以試著自己辦繼承看看,但是如果有需要攻防的狀況下,建議妳還是找代書協助吧,1個繼承案件花不了多少代書費,如果為了省1萬多元的代書費,一個"每嘎"沒注意,妳有可能失去更多!
以上供參考
不論哪一個地政事務所,承辦人辦案件都有一定的審查程序,不會有些嚴,有些鬆,
在台北市辦理時
因為只有我先生去辦理(我先生和她妹妹繼承)
承辦人員就要另一位繼承人(妹妹)的身分證
在苗栗辦時
承辦人員只看上面印章
沒有要求看另一位繼承人的身分證